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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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嘉兴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嘉兴学院为浙江省属全日制本科院校,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实行“省市共建共管,以省为主”的管理体制。学校位于浙江省嘉兴市,现有梁林和平湖2个校区。
二、招聘岗位、条件、岗位职责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实验技术人员1人,岗位类型为专业技术岗。
(二)招聘条件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条件者均可应聘。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3.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4.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5.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15日后出生);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专业要求:本科或研究生具有化学、化工、生物、环境及制药等相关专业背景。
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发现解决问题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将采用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三)岗位职责
1.负责实验教学准备工作;
2.负责实验室管理及日常维护,教学设备管理、技术开发及日常维护;
3.实验室建设、实验试剂耗材管理及采购工作;
4.完成学院及实验教学中心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岗位待遇
以人才派遣方式与嘉兴新世纪人才派遣有限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派遣至嘉兴学院工作,实行非编工资待遇,各类保险、公积金按嘉兴市有关政策执行。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5日24:00前登录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招聘岗位”栏目完成报名并上传岗位要求的相关佐证材料(如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逾期报名或仅注册但不报岗位均无效。
2.资格初审。应聘人员可通过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届时请自行时刻关注。
3.开考比例。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取消招聘计划。
4.考前线上确认和准考证打印。学校将通过线上方式确认参加此次考试的人员,给确认参加考试人员发放准考证,未确认人员不视为具有完整的应聘资格。具体方案和事宜届时见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和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
(二)考试及相关安排
本次招录主要针对其业务能力水平、专业技能等进行考核和考察。相关安排和信息将发布于我校人事处网站招聘信息栏目,不再另行通知,请应聘者密切关注,自行查阅。
1.资格复审
考试之前安排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要求应聘人员本人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退还原件):身份证;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其他相关材料);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应聘条件不相符的,不得参加下一环节。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参加资格复审而空缺的岗位不再安排递补考试人员。
2.考试
符合条件人数超过30人(含),采取笔试、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8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技能测试对象,总成绩=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50%;
符合条件人数少于30人,采取面试、技能测试相结合方式进行。按招聘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8的比例确定(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技能测试对象,总成绩=面试成绩*40%+技能测试成绩*60%;
技能测试成绩低于60分的人员不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若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等额确定体检、心理测试及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录用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和标准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办理相关入校手续。
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于不如实申报自身情况、违反学校规定的已被录用毕业生,学校将上报上级单位取消录用资格。
(五)其他
1.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招聘单位将视需要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决定递补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若总成绩相同,技能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2.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不保留聘用资格。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嘉兴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zjxu.edu.cn/,“招聘信息”栏目);
2.嘉兴学院人才招聘网(http://jxxyrczp.zjxu.edu.cn/);
3.嘉兴人事人才网(http://www.jxrsrc.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3-83642345(嘉兴学院纪检监察室)。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3-83640187 冯老师,0573-83592147 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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