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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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区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吸引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水平的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充分发挥其优势和长处,为我区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结合稀土高新区实际,2025年拟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稀土高新区2025年区属事业单位本次计划引进4名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学历、学位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22〕1号文件公布的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相应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
(2)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本科学历须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往届毕业生。
(3)海外留学人员须为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100院校全日制硕士及以上学历(本科学历须为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2025年8月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4)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应往届高校毕业生。不接受以第二学位报考,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8月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报考的,除须提供《公告》和《岗位需求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资格审查时不能确定海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条件的,须本人提供课程表、成绩单等有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及复印件,由专家组认定或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后经稀土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5.年龄要求: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全日制本科生不超过25周岁(1999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超过28周岁(1996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博士学位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1月7日及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及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人才一“鹿”通服务平台、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包头人才网、包融头条、包头日报,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公众号等平台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
报名工作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可通过指定邮箱xtgxq2025rcyj@163.com提交报名材料(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在包头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下载并填写《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0日17:00(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过期不予受理)。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2.报名提交材料:
(1)《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区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
(2)近期2寸免冠电子版照片(蓝色背景)、考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扫描件。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附件:插入指定模板内)。
(5)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本科阶段及研究生阶段)。
(6)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符合引进条件的人员属于包头市外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企业职工并签有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劳务派遣合同人员,需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公章。
(8)《稀土高新区2025年区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诚信承诺书》。
3.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人才引进简章和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2)报考人员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面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人才引进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人才引进的,责任自负。
(3)相关材料插入指定模板的,不得随意改动格式。
(4)为提高效率,提交报名材料时请按照“报名上传材料注意事项”(见附件)进行规范上报。
(三)资格审查
对邮箱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人选进行反馈。因填报信息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本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不低于3:1方可进入面试环节。报考人数少于规定人数的,经研究确定后,适当调整报考人数与岗位拟引进人数比例,比例不低于2:1,以确保人才引进工作顺利开展。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资格审查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公布。
(四)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以线下现场面试的形式组织实施,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根据岗位引进人数,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引进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该岗位取消引进。成绩并列的加试。面试成绩在稀土高新区政务网站(http://www.rev.gov.cn)公示。
3.体检、考察人选名单将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公布。
(五)体检及考察
1.体检: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和要求进行。对于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合格后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成立考察组,考察组成员不少于2人。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拟引进人才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实地走访、电话察访、函调查询、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对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报告。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面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综合面试成绩以及体检、考察结果,在稀土高新区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rev.gov.cn)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七)办理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提交相关学历学位证办理人事编制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四、其他事宜
(一)引进人才待遇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进行确定。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提前离岗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三)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引进人才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引进人才,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和监督
(一)人才引进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人才引进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有关规定,坚持标准条件,规范操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的问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三)未尽事宜由稀土高新区2025年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四)咨询电话:0472-5255909、5255960
(五)监督电话:0472-5310947
附件1: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区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岗位表.xlsx
附件3:包头稀土高新区2025年区属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 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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