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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我单位向社会公开招聘13名高层次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见附件1: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二、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医院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招聘范围
面向社会。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满18周岁;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任职条件
见附件1:2024年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岗位及岗位要求。
专业名称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专业要求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在本次招聘考试中,以虚假信息应聘的或在考试过程中违纪舞弊,并经招聘单位认定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7、其它不符合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
8、在读全日制硕士或博士。
以上所列期限计算截止日期为接受报名截止日。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 — 2024年7月25日下午4:30前。
2、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结合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应聘者须登录我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进行网上报名,填写个人简历。应聘者根据条件选择报名职位,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一人只能报一个职位。
网上报名地址:www.fsyyy.com-人才招聘专栏,或直接登录网址http://fsyyy.zhiye.com/;
(2)应聘者须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携带《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及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室进行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
现场咨询: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室,地址:佛山市岭南大道北81号三号楼四楼,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757-83163883(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3、报名材料
应聘者须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同时按要求上传职称证明、学历证、学历认证、学位证、学位认证、身份证、原单位工作证明或社保缴费凭证、获奖证书、立项或成果等相关材料彩色原件扫描件,并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到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人力资源部1室进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须于报名当天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学历认证需为教育部出具的认证报告,大学及以上学历均需认证,境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
(二)资格审查
我单位根据招聘岗位要求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后,确定考试对象,并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对弄虚作假取得报名资格者,经发现取消其面试及聘用资格。
六、考试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及相关问题处理的通知》(佛人社〔2011〕377号)规定,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方式进行。考核方向包括业务能力和专业操作能力等,考核内容包括专业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个人素质评估,实操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分数线为70分。实际操作技能考核为期2周。考核时间根据医院工作安排另行通知,考核成绩将在实操考核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网站公布。
考核期内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确定为体检人员:
1、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2、违反医德医风规定的;
3、违反试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4、违反医疗规范和操作规程,出现医疗事故的;
5、受到投诉经查属实的;
6、出现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情形。
考生必须在考核通知发出后15天内完成考核,逾期未完成的,视同放弃考核资格。考核逾期未完成、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核者将被淘汰,医院可按所在岗位从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七、体检
根据拟聘人数,各招聘岗位按照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体检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体检人选到指定区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由我院支出。
收到体检通知的考生须在通知发出后1个月内完成体检和复检。
八、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
考生应在体检通过后1个月内按要求完成政审。
九、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人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十、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佛山市第一人民医院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十一、其他说明
若考生未按时参加体检、复检或录用后不能如期到岗的,则视同放弃入职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录用、个人自愿放弃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缺额的,招聘单位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如需补录,在同岗位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来源:http://hrss.foshan.gov.cn/zwgk/jgsydwzl/content/post_60456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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