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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2024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需要,拟采取选聘方式招聘工作人员4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原华北航天工业学院)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举办、省政府与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天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共建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院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河北省本科高校转型发展示范学校、党建示范校、创新创业改革示范校,河北省应用技术大学研究会会长单位、航天应用技术大学联盟理事长单位。学校坐落在河北省廊坊市市区,始建于1978年,先后隶属于第八机械工业总局、第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航天工业总公司。1999年划转到河北省,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地方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两弹一星”功勋、著名运载火箭与卫星技术专家、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共和国勋章”获得者孙家栋院士为学校名誉校长。
学校有教职工1000余名,其中高级职称教师400余名,博士、硕士学位教师近900余名,具有行业背景或“双师型”教师近80%。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子与控制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建筑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外国语学院、材料工程学院、文理学院、航空宇航学院、遥感信息工程学院、艺术设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工业技术中心等教学单位。学校现有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5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设置48个本科专业,2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管、理、经、法、文、艺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普通高等院校。(学校网站:https://www.nciae.edu.cn)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拟选聘工作人员42名,均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3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学校急需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8年7月10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北华航天工业学院2024年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人员。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目前,我校正处于发展提升的关键阶段,为提高教学科研能力,促进学科发展,不断提升我校师资队伍水平,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解决紧缺人才岗位,缓解高级人才短缺现状,急需选聘一批博士研究生。
五、选聘范围
相关院校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nciae.edu.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到开设相关专业的高校或目标单位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发布宣传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通过招聘会现场、电子邮箱(bhhtrsc@163.com)等方式接收报名。通过电子邮箱报名的,报名材料打包成一个压缩包发送到邮箱bhhtrsc@163.com。邮件主题名称及压缩包的文件名按照以下格式确定:“学校+专业+学历+姓名”命名,如“某大学+金融学+博士+李某某”。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选聘资格。
(三)测评考核
通过邮箱报名的,由相关校领导、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部等部门负责人组成考核评议组,采取试讲、面试对其学习工作经历、科研水平、主持或参与的科研课题和发表的论文论著等情况进行测评考核。
由各二级用人单位专家及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组成现场招聘专家组,参加校园双选会、招聘会,现场对应聘人员语言表达能力、专业知识水平、科研能力、综合素质等进行测评考核。
(四)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的,由学校各二级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6-2083215(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6-2083654(北华航天工业学院纪检监察室)
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北华航天工业学院人事处 黄老师、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6-2083295 0316-2083215
电子邮箱: bhhtrsc@163.com
北华航天工业学院
2024年7月9日
附件:
来源:https://rst.hebei.gov.cn/pageWarp?isId=17205180806534my&i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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