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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科专业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教职工队伍,国际关系学院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国际关系学院是一所办学特色鲜明的高等学府,学院成立于1949年,经周恩来总理和杨尚昆同志批准建校,其前身为“中央军委干部学校”,曾为新中国第一批“将军大使”开办培训班,在国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建校以来,学院始终秉承“忠诚、勤奋、求实、创新”的校训精神,坚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初心使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主动服务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努力“建一流高校,育一流人才”。1964年,学院被列为全国重点高校;1981年,学院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之一;1983年,率先完成从单一的外语院校向多学科复合型院校的转型。1996年,经党中央批准,明确学院实行“特校特办”的办学原则。2006年和2016年学院分别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评估并获得优秀成绩。学院现有6个二级学院、9个教学系、3个培训学院、1个研究生院,拥有政治学一级学科博士点,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0个本科招生专业入选教育部及北京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是财政部、教育部小规模特色院校改革试点高校。学院地处北京海淀三山五园核心,西望颐和园,东临圆明园,毗邻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多所著名高校,精英荟萃,人杰地灵,地理位置和教育科研环境优越。
二、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竞争、适岗、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选用。
三、招聘岗位
日语教师1人:
1.学科领域:跨文化与翻译研究、国别与区域研究。
2.学历学位:已取得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本科所学专业须与研究生教育阶段一致或相近。
3.职称要求: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担任研究生导师。
4.其他要求:科研能力强,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外本学科领域著名期刊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课题或担任过省级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原单位担任专业负责人的优先。
四、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
(二)身心健康,遵纪守法,爱岗敬业,遵守教育工作者职业道德,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和职业使命,语言表达能力强,沟通交流能力好。
(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
(四)应聘人员入职后不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岗位回避或履职回避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4.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人事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8.录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规定的岗位回避或履职回避情形的;
9.法律法规规定或学院要求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至uirzhaopin@uir.edu.cn。招聘联系人:徐老师,电话01062861354:
1.国际关系学院岗位应聘简历信息表(见附件1,附电子照片);
2.学历学位证书、相关成果及职称证明材料扫描件等,有出国留学经历的提供支撑材料(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3.其他资料扫描件(合并为一个PDF文档)。
上述材料以“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毕业院校-专业-XX材料”方式命名,压缩后发送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职称-毕业院校-专业。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资料的,学院有权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
(二)资格审查及初试、复试
学院根据岗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结果将于报名截止后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应聘人员,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参加学院组织的初试和复试,初试前需签订《国际关系学院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2)。参加初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相比一般不低于3:1。
初试方式为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设计、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专业水平、政治素质、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口语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通过初试的应聘人员参加学院复试,通过面试方式确定各岗位考察对象和备选人员。推荐参加复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相比一般不低于2:1。
(三)心理测试、政审及体检
学院统一安排通过复试人员参加心理测试,通过者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包括考察谈话、查阅档案和对直系亲属的函审。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的体检标准和要求执行。
(四)签约和聘用
根据政审情况和体检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选,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六、其他说明
(一)聘用人员按事业编制聘用,按照《从京外调配人员工作管理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入职后可解决北京户口,岗位管理和薪酬待遇等情况根据国家及学院的相关政策和规定执行。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对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性负责。如发现应聘人员有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学院将立即取消造假者应聘资格,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https://www.uir.cn/c/2024-04-15/62091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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