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高端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端人才引进 》 高校人才引进→详情点击《高校招聘 》
事业单位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事业单位人才 》 科研人才引进→详情点击《科研人才 》
医疗人才引进→详情点击《医疗人才》 企业人才引进→详情点击《企业招聘 》
为贯彻落实学院“双高计划”建设任务要求,满足学院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现面向社会引进14名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高层次领军人才及高技能人才。具体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符合《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以下简称《需求信息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高层次人才。
(一)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需求信息表》。
(二)高层次领军人才
1. 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相当于该层次及以上的领军人才。
2. 岗位为专任教师。专业涉及轨道交通、信息工程、建筑工程、思想政治教育、心理等,学历学位及职称不作要求。
(三)高技能人才
1. 大国工匠、国家级技能大师和相当于该层次及以上的领军人才;省级工匠、省级技能大师和相当于该层次的高技能人才。
2. 专业涉及轨道交通、信息工程、建筑工程等,学历学位及职称不作要求。
二、基本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养和高尚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满足学院专业建设需要,教育教学、管理和科研能力强,指导专业教学、创新创业、学生实习实训的技能强,具有辅导年轻教师成长的能力,具有为学院改革发展的奉献精神。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 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 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的。
3. 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 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 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 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岗位待遇
受聘人员与学院签订聘任合同及服务协议,各岗位的工作任务、考核标准等将在服务协议中明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家荣誉称号、具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学术或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和相当于该层次及以上的领军人才,安家费、科研资助费、住房待遇等实行“一才一议”。其他引进人才具体待遇如下:
人才 |
安家费(万元) |
科研资助费(万元) |
合计 (万元) |
住房待遇 |
其他 |
大国工匠或国家级技能大师 |
150 |
50 |
200 |
面议 |
1. 同时享受成都市相应的高层次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2. 配偶可随调,不符合调动政策的,可按校内非编用人形式给予安排。 |
博士且 正高级 |
150 |
30 |
180 |
提供校内临时居住用房一套,住房待遇按照学院相关住房政策执行。 |
|
博士 |
50 |
30 |
80 |
||
正高级 |
30 |
10 |
40 |
||
省级工匠或省级技能大师 |
30 |
10 |
40 |
四、报名程序
(一)请应聘者在报名前确认招聘岗位的有效性,可通过工作联系电话进行咨询。
(二)报名形式
1. 应聘者使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版)登录网址(http://zp.cdivtc.com),进入“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简称“招聘系统”,下同)按照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及相关佐证材料上传。为避免激活邮件被屏蔽,注册时建议使用QQ邮箱。
2. 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上传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
3. 公告条件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复印件、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在面试时一并提交,以便审验。
(三)资格审查
1. 我单位根据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专业水平及业绩成果,结合用人部门专业建设发展及团队结构择优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未进入面试的人员,不予另行通知。
2. 面试相关事宜将通过招聘系统及电子邮件通知。
3. 资格审查注意事项
(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能进入面试。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我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程序及方式
(一)面试考核。面试由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自行组织,划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主要考察应聘者与职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科研及社会服务潜力、业务水平及综合素质等。
(二)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根据应聘者面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由我单位通知并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岗位或行业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考单位及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三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我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体检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我单位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文件规定执行。因个人原因导致我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八、公示
拟聘人员报院党委会审议批准后,分别在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及办公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根据人才专业考核小组考核意见,确定是否等额递补。
九、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我单位按程序报送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如系应届毕业生,我单位与其签订《就业协议书》并明确报到时应交验的应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拟聘人员应在我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我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其他
(一)关于学科及专业的说明
1. 报名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须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符,专业方向不是专业名称,学位种类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2. 在国(境)外院校所学专业以所获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岗位专业条件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22〕15号)。
3. 如岗位要求二级学科科目(4位学科代码),则相应的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都可报考;如果岗位要求的是三级专业科目(6位专业代码),则只有该专业符合岗位要求。
4.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就读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及专业一致性说明等材料,用于判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属国(境)外学历的须同时提交相关材料的中文译本。
5. 低学历不能报考要求高学历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要求低学历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表中相应层次学历的专业和学位要求及其他资格条件。
(二)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学院一律不予聘用。
(三)留学归国人员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所有留学归国人员通过考核、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岗位要求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资格审查及原件校验时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五)以上人才引进内容和相关待遇如遇国家、省、市和学院各项政策变化影响,则以相关政策要求为准。
(六)聘用人员须服从学院统一工作安排。
(七)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四川天府新区大安路818号
办公地址:天府校区南兴楼20319、20321室
联系人:舒老师 刘老师
联系电话:028-64458875 028-64458825
电子邮箱:cdivtcrsc@163.com
学院招聘系统网址:http://zp.cdivtc.com/rsfw/sys/zpglxt/extranet/index.do#/home
附件: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高层次人才引进需求信息表
成都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3日
更多资讯!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高校人才引进网官方微信(微信号:gaoxiaoyinj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