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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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和包头市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相关工作要求,同时结合我校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需求,现将我校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2024年学校拟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29人,具体岗位、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包头医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岗位需求表”(见附件,以下简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对象和应聘条件
(一)引进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
(二)应聘条件
应聘人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应聘人员须取得招聘岗位表所需要的等级及以上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所学专业与公布的招聘岗位表学科专业相同或相近;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8)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9)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7月31日,国(境)外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止至2023年12月31日;
(10)如招聘岗位表中无特殊说明的,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为人才引进报名开始日前。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人才引进人员范围
1.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3年7月底前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3年12月底前毕业的留学人员);
2.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以及民办高校毕业生。
3.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引进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陆包头医学院人事处网址点击(网址https://www.btmc.edu.cn/rsc/)“2024年引进高层次紧缺急需人才报名入口”飘窗,按照公布的岗位信息,报考相应符合条件的岗位。在网上填报个人信息,并打印“包头医学院2024年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
2.报名时间:2024年 1 月 1 日9:00— 1 月 5 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须实名注册,并只能报考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时须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应聘。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提交后将无法修改任何信息。
5.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将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6.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注明:是否列编);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7.应聘人员需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材料扫描至一个PDF电子版上传至报名网站。
(二)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可于24小时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审核通过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包头医学院官网相关通知。
(三)面试方式及分数
1.面试方式及分数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和按指定题目回答问题的方式进行,试讲不得使用多媒体设备,回答问题和试讲在20分钟内完成,满分100分;
(2)实验技术人员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回答问题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通过包头医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计算方法:面试满分为100分,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成绩,作为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
4.应聘人员凭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或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是在面试开考前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面试时,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最终成绩须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6.面试时应聘人员不得穿着行业或特殊职业制服,不得佩戴有明显特殊标记的配饰。
(四)体检及考察
1.考试结束后,学校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操作手册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被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和聘用
1.我校对拟聘用人员在包头医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入职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如有特殊情况暂不能入职,须向学校履行请假手续;
3.本次人才引进人员所有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限从聘用之日起计算,服务期内不得以辞职再引进的方式,引进至市内其他事业单位。服务期内除组织调整外,原则上不允许调动、借调到市内其他事业单位。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的,解除聘用合同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四、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人才引进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人才引进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五、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政策咨询:0472-7166009
(二)监督电话:0472-7167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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