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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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开放大学东阳学院计划招聘事业编制高层次人才3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浙江开放大学东阳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是浙江省示范性电大,创办于1979年2月,是全省首批创办的县级电大之一。学院以应用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面向社会、面向基层、面向农村”的办学指导思想,以学历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同步进行;以开放教育为主,网络教育并存;以校本部办学为主,联合办学并举。学院不断拓宽办学规模,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先后获得东阳市文明单位、浙江省示范性电大、奥鹏远程教育优秀学习中心、全省电大系统先进办学单位、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管理工作创新奖等荣誉称号。办学40多年来,已培养本、专科毕业生1.4万余人,岗位培训超10万人,为东阳地方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培养了一大批“用得上、留得住”的专业人才。
二、招聘单位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岗位名称 |
人数 |
年龄 |
学历/学位 |
专业 |
户籍 |
生态学教师 |
1 |
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年龄可适当放宽。 |
研究生/博士 |
生态学 |
不限 |
园艺学教师 |
1 |
蔬菜学 |
|||
信息与通信工程教师 |
1 |
信息与通信工程 |
(二)招聘对象
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的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认定。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编制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5日17:00。
应聘人员应于报名期限内发送报名电子邮件到相应报名邮箱(hr@zjgsdx.edu.cn),附《浙江开放大学东阳学院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有关荣誉证书、获奖证书及岗位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将上述报名材料制成一个压缩文件包,命名为“姓名+应聘XX岗位”,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邮箱对邮件接收结果不做自动反馈,应聘人员可自行设置电子邮件接收回执要求进行确认。
2.资格初审。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初审通过,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等待招聘单位通知。岗位均不设最低开考比例,资格初审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短信方式反馈。
3.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需参加资格复审。入围人员名单及面试有关安排于资格复审后一定时间内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
(二)考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直接采取面试形式,面试采用面谈、答辩的形式,应聘人员通过多媒体的形式对相关领域科研经历、岗位认知和科研发展规划进行陈述,主要考查岗位认知、专业能力、学术水平、沟通协调能力等,经综合评价打分。
面试总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成绩,按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以1:1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员。
1.体检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均不予递补体检。
2.考察
体检结束后,在体检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考察不合格或被取消聘用资格及在考察、公示过程中自动放弃的、考察合格公示后自动放弃的,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体检、考察工作实施前,国家或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聘是否录用的依据。
(四)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程序和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缺额职位不再递补。
四、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发布:东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6668873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6668875
来源:http://www.dongyang.gov.cn/art/2023/12/27/art_1229740956_596641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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