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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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始建于1980年,前身为“化学工程系”,2003年撤系建院,是学校最早成立的工科院系之一。
师资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14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100余人,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全国模范教师、中原学者、中原教学名师、河南省特聘教授、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中原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省杰青、省优青等高层次人才等60余人次。
学科建设学院办学特色鲜明,学科优势突出。现有2个省级一级重点学科(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1个省级二级重点学科(环境工程),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2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现有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化学、化妆品技术与工程等6个本科第一批次招生专业,其中,有3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2个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业。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在全国第五轮学科评估中进入B序列。
科技创新学院建有河南省表面科学重点实验室、环境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河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9个省部级学科平台,有教育部多尺度复合功能材料“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发展计划”创新团队、河南省多尺度聚合物基复合材料创新型科技团队等5个省部级创新团队。近年来,学院主持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0余项,主持国家重大水专项、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子课题、省重大公益招标等重大(点))项目36项,其它省部级项目90余项;获省部级奖励30余项。在国内外期刊发表高质量学术论文1000多篇,其中在Nat. Commun.,J. Am. Chem. Soc.,Angew. Chem. Int. Ed.,Adv. Mater.,Energ. Environ. Sci.,Adv. Energy Mater.,ACS Nano, Coord. Chem. Rev.等期刊上发表SCI收录论文800余篇。
人才培养学院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推进“课程思政”和“三全育人”改革,高度重视学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技能、创新能力等的培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成才。近三年,学生在金相技能大赛、化工设计大赛等学科竞赛和“挑战杯”“互联网+”“节能减排”等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国家级奖项30余项,省部级奖项100余项,授权专利近60件。
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
(三)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具有奉献精神和协作意识。
(四)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优秀博士及博士后,海外留学归国博士及博士后;本、硕、博专业应一致或相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具有较强发展潜力。
招聘专业、方向
1.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技术/化学工程/精细化工方向)
2.应用化学(色谱质谱分析、分析化学方向)
3.环境工程(污染治理/生态修复方向,具有在企事业单位从事环境工程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4.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加工、功能材料方向)
5.无机非金属材料(智能传感材料方向)
6.金属材料(金属材料/陶瓷-金属复合材料方向)
7.化妆品技术与工程(化妆品原料、工艺方向)
引进对象
(一)高端人才
按照《郑州轻工业大学高端人才引进待遇暂行规定》执行。
(二)“为之青年学者”人才
“为之青年学者”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原则上博士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院校、中科院(大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100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在本学科研究领域内有较为突出学术成果,一般应具有相应领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具备领导相关学科方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在3-5年能够成为河南省高层次人才乃至国家高端人才。
(三)青年人才
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分为A、B、C三类。
1.A类青年人才。原则上硕、博阶段均毕业于国内“双一流”院校、中科院(大学)、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200名的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学术成绩突出,研究方向集中,已取得高水平学术成果,在所从事学科、相关领域具有较大发展潜力。
2.B类青年人才。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及技能,教学、科研水平符合学校有关规定,科研能力扎实,取得较好学术成果。
3.C类青年人才。海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生,具有一定科研能力和业绩成果,主要从事公共基础课教学或急需紧缺专业师资。
引进待遇
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表
引进人才同时享受国家、省、市相关人才政策支持。目前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部分待遇有: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首次购房发放补贴10万元。其他符合条件的人才配套政策,学校均积极协助支持博士本人按程序申报、申领。
若夫妻双方一同引进,安家费、人才津贴、科研启动基金按照个人标准发放或拨付,购房补贴按较高一方全额、另一方1/4额度标准发放。
应聘方法
请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发送至联系人电子邮箱zzulihgzp@163.com,邮件名称以“姓名+专业方向”格式命名。
简历内容应包含: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学习和工作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专业方向、联系方式等),科研成果情况(已发表、出版的论文、论著情况,已结项或在研的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获奖情况、已授权发明专利情况等)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0371-86608696/18037468819
电子邮箱:zzulihgzp@163.com
地址:郑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科学大道136号材料与化学工程学院
邮编:4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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