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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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规定,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8名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进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附件1)。
(二)本次招聘户籍不限,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或具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招聘对象中的“2023年毕业生”,指在2023年毕业并已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3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尚未就业(“尚未就业”是指在报名时为失业状态,下同)的人员,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但尚未就业的人员,可报考面向“2023年毕业生”岗位。
(四)除符合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日期放宽条件的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方可报考。
(五)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所有报考人员均须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3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报名时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5.报名时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6.常州市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在册)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rsj.changzhou.gov.cn);
溧阳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yang.gov.cn)-公开招聘栏。
(一)报名方式与时间
1.本公告招聘岗位为长期招聘岗位,所有岗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接受报名,有效期截至2023年8月31日。溧阳市卫生健康局根据岗位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试程序,岗位招满即止。溧阳市卫生健康局在公告发布网站及时公布招聘结果。
2.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可直接到相应招聘单位人事科(或相应人才招聘会)现场报名(招聘单位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也可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招录单位相应电子邮箱,采用直接投递《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的方式报名。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考试费。如有满足条件人员应聘,即可根据需要组织考试,以招聘单位通知为准。
2.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江苏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参考目录未列出的专业、留学人员的毕业专业,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公告中明确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课程、研究方向等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毕业院校以书面形式证明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3.报考人员每次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如对报考资格条件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咨询确认。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核方式及组织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将以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应聘人员资格复审和考试的时间和地点,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或考试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一)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需携带《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报名表》(附件2),到招聘单位指定地点提交应聘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单位根据公告的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参加考试,并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2.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
(3)普通高校2023年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学校开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其他人员需提供毕业证书(研究生、本科)、学位证书(博士、硕士、学士),学校开具的专业研究方向证明(有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岗位)等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5)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材料;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可以采取直接面试的方式考核,也可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由各招聘单位制定方案,并经溧阳市卫生健康局、溧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后执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等。考试考核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低于合格线人员不得参加体检。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在考试考核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按报考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试考核成绩相同且人数超过其报考岗位数的,将组织同分人员加试,并按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招聘单位应当按规定制定考察工作方案,明确考察的内容、方法等,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或招聘主管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本单位或者本部门的资格。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招聘单位为其办理相关手续,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调动到其他单位。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携带相关材料准时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进行递补。
六、待遇
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溧阳市高层次卫生人才引进、培养奖励办法>的通知》(溧政办发〔2020〕40号)精神,对符合条件的聘用人员,给予相应奖励。
七、咨询与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19-87223183
监督举报电话:0519-87222827
招聘工作举报信箱:czsyzpjb@changzhou.gov.cn
八、本公告由溧阳市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岗位简介表
2.2023年溧阳市卫生健康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报名表
来源:http://rsj.changzhou.gov.cn/html/czrsj/2023/IQCNPLQO_0331/47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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