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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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是青年科技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培养、选拔优秀青年人才和后备师资力量的重要来源渠道。为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围绕学科发展规划和重点领域需求建设高水平博士后队伍,现诚聘海内外青年人才,携手奋进、共筑未来!
一、遴选对象
1.博士后副研究员岗位面向海内外优秀博士毕业生进行遴选,首聘期薪酬待遇31-35万元/年(含地方补助),学校提供科研启动经费10万元。
2.春雁英才计划选拔海内外优秀在读博士研究生作为学校的预留师资,入选者博士毕业后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入选者如获批国家资助博士后研究人员计划(含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国家博士后引进、派出项目,执行相应薪酬待遇,资助期内最高可达50万元/年;特别优秀者,可聘为“神舟学者”、“启航学者”等教师岗位。
二、培养支持
1.学校积极鼓励在站博士后赴国(境)外一流合作导师门下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赴外履历同时作为岗位晋升的关键业绩之一。
2.学校拥有2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高水平的导师队伍及科研平台,支持申报博士后各类人才计划和基金项目。
3.学校畅通博士后发展通道,首聘期2年后经考核批准可续聘;在站期间可按学校要求申请教师岗位,获聘后执行相应岗位待遇。
4.学校为博士后缴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公积金,在子女入托入学等方面提供教职工同等优质资源,博士后可按学校有关政策申请承租周转房或购买人才住房。
三、申请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2.具有良好的学术背景和较强的发展潜力,已取得突出的研究成果。
3.符合国家关于博士后招收的相关要求,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4.其他要求
(1)申请博士后副研究员:年龄一般不超过32周岁(1992年1月1日后出生);拟进站人员须为获得博士学位3年以内的全日制博士,或将于2024年内毕业的校内外博士研究生;已进站的我校常规博士后/助理研究员须在站不超过1年。
(2)申请春雁英才计划: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1994年1月1日后出生);将于2025年及以后毕业的校内外在读博士生,入学满2年但不超过5年(硕博连读生从转为博士学籍开始计算,直博生入学第一年可按硕士学习阶段计算)。
四、选聘程序
1.个人申报: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材料(附件),提交至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人。
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1日
2.单位审核、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审核申报材料,对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人进行评审推荐/对春雁英才计划申报人进行鉴定把关,提交至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单位推荐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7日
3.学校遴选:学校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人选。
五、其他事项
1.学校常年招收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年龄不超过35周岁、获得博士学位不超过3年,首聘期薪酬待遇21-25万元/年(含地方补助)。由各教学科研单位择优确定招收人选,可随时办理进站审批和聘用手续。
2.所有申报材料不得涉及保密信息,按有关规定妥善做好脱密处理。
3.已申报过博士后副研究员、助理教授的人员不得重复申报;博士后副研究员申报人能够保证在入选后6个月内办理报到手续。
4.已申报过春雁英才计划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计划的相邻批次连续申报;重复申报者需在上次申报后取得新的突出成果。
5.我校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获得者留校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按博士后副研究员聘用。
六、联系方式
各教学科研单位联系方式见附件(威海校区、深圳校区、重庆研究院、郑州研究院、苏州研究院博士后政策详询各单位)
人事处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老师、刘老师
联系电话:+86-451-86418561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西大直街92号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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