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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博士后招聘

发布时间:2021-06-24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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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下称“中心”)于2016年底成立,是东莞理工学院直属二级科研机构,中心于同年成功获批“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处理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理事单位。目前已聚集了中国工程院院士杨志峰教授、中国工程院院士郝吉明教授与4名长江学者和国家杰青、6名珠江学者等省级人才、6名教授、37名科研骨干等卓越的科技领军和创新人才,形成了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研发团队。

中心以城市生态规划、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为主要研发方向,紧密结合国内外环境保护重大需求,以培养硕、博士研究生和优秀青年人才为使命,瞄准环境保护研究领域国际发展前沿,切中流域尤其广东省及大湾区生态环境的重大问题开展研发工作,聚焦主攻方向,协同创新攻坚,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取得重大原创性突破,并力争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产学研用一体化。

经过积极建设,中心在平台建设、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系列具有突破性的成绩——拥有约6000㎡的实验与办公空间,配备有总价值5000万元的各型先进仪器40余台(套),可开展常规污染指标分析与环境污染质量检测、微量有机污染物定性定量分析、环境功能材料制备与性能表征以及环境毒理学分析检测等各方面的分析、测试工作;中心承担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课题等国家级项目29项、广东省普通高校创新团队等省部级项目26项;获省部级以上奖励9项;在《Nature Food》、《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Water Research》、《Applied Catalysis B: Environmental》等生态环境领域权威期刊发表论文150余篇;环境工程专业是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广东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及我校首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环境工程学科为广东省优势重点学科。

根据中心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全职博士后,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博士加盟!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品德过硬,热爱高等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行良好;

2.获得博士学位(应届毕业生须已通过论文答辩、往届毕业生毕业不超过3年);

3.年龄未满35周岁;

4.具有较高的外语、计算机水平,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能力,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二)具体业绩条件

1.生态环境相关领域,优先考虑城市生态规划、工业废水深度处理、固废资源化及土壤修复、大气污染防治领域;

2.以第一作者发表学校认定的B类重要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二、招聘流程

博士后申请人填写《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支撑材料发送至指定招聘邮箱,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研究领域+应聘生态中心**(导师)博士后”,具体提交材料如下:

1.《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

2.各学历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成绩单(应届毕业生);

4.海外工作经历证明,如海外博士后、访问学者经历等;

5.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情况;

6.发表或已录用论文、著作、专利证书、获奖证明等;

7.个人详细简历:包括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重要论著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三、薪酬福利待遇

(一)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待遇包括年薪、租房补贴、国家、省市相关资助及奖励性绩效等(税前年综合收入43万元以上),具体为:

1. A类博士后年薪:税前25万元;

2. 租房补贴:学校根据房源情况向博士后提供租住房,学校没有提供租住房的,博士后可享受租房补贴2500元/月;

3. 国家、省市相关资助:人力资源处协助博士后申请国家、省、市相关的各类资助项目(目前市财政对新进站博士后,在站期间每年给予15万元生活补贴,资助期不超过2年;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项目的,省财政给予60万元生活补贴,分2年发放);

4. 奖励性绩效:各类博士后取得的业绩成果,按时间顺序优先用于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对超出工作任务之外的业绩成果,可根据取得业绩当年学校的科研奖励政策申报奖励性绩效。

(二)学校鼓励基地合作导师使用各类科研平台、项目经费培养博士后,基地合作导师为各类博士后提供的科研工作经费,不低于 6万元。

(三)博士后在站期间,可自愿选择将户籍迁入学校,其未成年子女根据省市有关政策由学校协助联系入托、就学。

(四)博士后可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认定、评审的有关规定参加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四、聘期管理及发展前景

博士后在站聘期为2年,在报到进站后2个月内完成开题考核;工作期满1年,进行中期考核;工作期满2年,进行出站考核。

出站考核合格的博士后达到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申请按人才引进政策优先引进到学校相应岗位工作。

东莞市人社局对出站后留莞工作且与本市企事业单位签订5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博士后,分5年给予共50万元出站资助;对入选广东省海外博士后人才项目出站后留粤工作3年以上的博士后,省财政给予共40万元住房补贴。

五、联系方式

(一)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

联系电话:0769-22862965/22863156(张老师)

邮    箱:eecenter@yeah.net

网    站:https://rceee.dgut.edu.cn/

    公 众 号:东莞理工生态环境中心

(二)人力资源处

联系电话:0769-22862182(刘老师)

学校网址:www.dgut.edu.cn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大学路1号东莞理工学院

邮    编:523808

电话服务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

 

附件1:东莞理工学院生态环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招收博士后合作导师及联系方式.xlsx

附件2:东莞理工学院博士后岗位申请表.docx

 

来源:https://rs.dgut.edu.cn/info/1018/22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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