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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三江医院公开招聘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

发布时间:2022-03-14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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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建三江医院医疗医技专业人才队伍,结合2022年度实际工作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疗医技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廉洁奉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恪守职业道德;

2、五官端正,身体健康,无从业禁忌症;

3、团结协作、为人正直、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乱纪行为;

4、年龄35周岁及以下(时间截止到资格审查日期)

(二)岗位条件

1、合同制管理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二表及以上、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临床医技科室有规培证书的人员,招聘条件可放宽至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2、社会化用工管理人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临床岗位要求具有医师执业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符合条件的考生以实名的方式加325747707(建三江医院招医疗医技群)QQ群,并在QQ群共享中下载《建三江医院公开招聘诚信报名表》,填写完毕后将报名表发送到jsjyy_bgs@163.com信箱中。相关考务通知将通过QQ群的方式通知,请各考生注意查收(相关通知内容以QQ群管理员朱娜为准)。虚报、谎报以及扰乱正常考务秩序一经查实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8日16:00时。

3、报名联系电话:0454-5802985,联系人:朱娜。

(二)资格审核及报岗

1、资格审核及报岗时间:2022年3月21日(星期一)8:30至11:00(上午),13:30至15:00(下午)。

2、资格审查地点: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101室。

准考证打印地点:建三江分公司人力资源部101室。

3、考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时间为准。

4、资格审核所需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报名专业所需的学历证书及所提供学历的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查询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建三江地区户籍报名人员提供);

(3)有效身份证;

(4)近期免冠蓝色背景正规一寸照片3张;

(5)工作经历证明(有报名专业相关工作经验的提供);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先笔试后面试。满分为100分,应聘人员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加分项成绩,考试总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卷面分为100分。考生所得卷面成绩折算成60%为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折合后成绩+加分项成绩之和,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未达到1:3比例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和加分项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特殊情况经请示招聘考试领导小组后再予决定)。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采取演讲(要求脱稿)及专业答题形式进行,满分为40分。

3.考试实行加分制,并计入总成绩,具体加分事项如下:

(1)建三江地区户籍加4分(需提供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原件);

(2)复转军人加2分(需提交军人转业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中共党员加2分(需提交所在支部相关证明材料);

(4)临床医师岗位有执业医师证加5分、规培证加5分;

以上加分项由审核组成员在考生资格审查时进行计分并签字备

(四)体检

体检时间以考试结束通知时间为准,一般为考试次日。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参加体检人员如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将按照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进入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通过体检的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应当做到全面、客观、公正,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通过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拟聘人员提供高考成绩三联单,经复查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拟聘资格。

(六)公示

确定拟聘人选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反映拟聘人选有不符合录用要求的情况,建三江医院将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属实则不予录用。

五、录用及工资待遇

1、合同制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合同制岗位管理,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工资参照事业合同制岗位试用期工资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建三江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按规定程序正式聘用。聘用后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参照企业标准交纳保险。工资参照卫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相应工资标准及建三江医院分配方案执行。

2、社会化用工人员:月基本工资2500元,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月基本工资的80%发放。试用期满,由建三江人民医院组织所在科室综合考核测评合格后,签订劳动合同。所有社会化用工人员由单位负责缴纳单位应负担保险部分,个人部分自负;工资按固定2500元/月和所在科室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执行。

六、本公告由建三江医院公开招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来源:http://www.china-jsj.com/article.aspx?g=2366cc2c-a63d-4e6f-8fac-8e6c947da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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