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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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2021年4月8日在市教委官网http://jy.tj.gov.cn和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计划见附表1。
二、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是指2021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以及2019、2020年毕业后未就业,将户口、档案保留在原学校或托管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2019年、2020年、2021年毕业的能够提供报到证或派遣证的非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应届毕业生对待);
7.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 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等环节根据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统一组织执行,详见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版块发布的招考公告。
4月19日9:00至4月23日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公共服务平台http://rsks.hrss.tj.gov.cn进行网上报名;
4月19日9:00至4月24日16:00,医院进行网上资格审查;
4月19日9:00至4月25日16:00,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网上缴费,缴费网址与报名网址相同;
4月26日至4月27日,每个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低于3:1的,相应调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医院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
4月28日9:00至16:00,报考不能开考岗位的考生进行网上改报;
5月19日9:00开始,考生从网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5月23日,考评中心组织笔试,笔试科目设置为《职业能力测验》和《综合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
6月8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笔试成绩,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同时公布笔试成绩及相关信息,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二)资格复审
根据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6月9日至6月15日,由医院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通知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
复审审查进入面试人员的报考资格证书原件、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产生的进入面试人选空缺,医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并列,则一同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三)面试
根据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6月22日9:00至6月25日16:00,进入面试人员自行在网上缴纳面试考务费,网上下载准考证。
6月26日至6月27日,面试由医院自行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应按照医院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二代),缺少任一证件的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总和÷2(即换算为100分制)×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面试成绩仍并列,则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者优先。若笔试中《职业能力测验》成绩仍并列,则一同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按照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发布的工作安排,7月7日,考评中心在报名网站公布总成绩,医院官网“公开招聘”专栏同时公布总成绩及相关信息。
(五)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由医院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体检合格是确定为拟聘人员的最基本条件,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医院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应聘人员总成绩相同出现并列排名,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的具体时间安排待面试考核结果发布后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证明,否则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六)考察
通过体检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医院人事处会同岗位所属部门组织实施。考察期内科室主任对应聘人员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行、专业能力、工作实绩进行综合评价,考察的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期间被考察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工作。考察的结果将作为是否聘用的考量依据之一。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1.不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2.以虚假信息通过笔试和面试环节;
3.存在人格缺陷或其他精神疾病;
4.因个人原因无法办理接收聘用手续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七)公示与聘用
单位将根据面试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医院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医院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应在医院公示后的6个月内,持报到证(介绍信)、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办理报到手续,逾期将取消入职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医院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各个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视情节严重,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规定进行处理;聘用后查明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严重违纪的,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
如遇疫情防控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需要对上述工作安排进行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会至少5个工作日前在市教委官网http://jy.tj.gov.cn和医院官网www.tjtcm.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调整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咨询电话:022-27986057、022-27986058
监督电话:022-2798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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