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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规范有序充实干部队伍,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市信访局下属事业单位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拟面向全市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方案通告如下。
一、考调单位、岗位及名额
宜宾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管理岗位八级及以下职员1名,需兼财务工作。
二、考调对象
全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参加考调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事业心、责任心和组织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 34 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
3.年度考核(三年以上)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学士学位)及以上学历学位,专业不限,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职称;
5.符合编制所在地关于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允许报考的要求;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
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入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中规定的,可能形成任职回避情形的;
7.有违反其他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3年1月3日9:00至1月8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①《宜宾市群众工作服务中心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附件1)(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同意并盖章)扫描件;②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③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聘用登记表扫描件1份(正反面复印,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所在单位鲜章);④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⑤本人近期免冠2寸白底证件照3张及电子版(以“姓名.jpg”格式命名,大小50-100KB)。上述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8587981@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二)资格审查
按照考调范围和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的,按通知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全套原件前往市信访局进行复审。通过复审的,发放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若报考者1月10日前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考调计划。报考人员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主要测试应试人员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政治素养、理论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应急处理和组织协调等方面的能力素质。面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宜宾市信访局官方主页(http://xfj.yibin.gov.cn/)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步招聘环节。面试成绩相同的,组织加试。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仅用于确定排名。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1.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由考生自付。
2.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4.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5.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暂行办法》(宜人发〔2010〕14号)、《关于宜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考核有关问题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1〕143号)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作出考核合格与否的结论。
(六)试用
根据考核情况,等额确定顶岗试用2个月。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后,对德才表现等进行考核,确保人岗相适。顶岗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调动。
(七)公示
1.对顶岗试用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和宜宾市信访局官方主页(http://xfj.yibin.gov.cn/)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调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考调的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调考核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宜宾人事考试网(https://www.ybrsks.com.cn)和宜宾市信访局官方主页(http://xfj.yibin.gov.cn/)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等,责任自负。
(三)从面试起,任一环节出现因体检不合格、考核不合格、试用不合格、公示不符合条件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等额递补2次后仍不符合调动条件的,此次考调程序终止。
(四)参加本次考调的人员需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本次考调如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需调整考试日程的,将提前在相关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五)本次考调职位的具体条件,由市信访局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联系人:梁老师、苏老师
联系电话:0831-2322507
来源:https://www.ybrsks.com.cn/#/websitepublicnewsone?newsId=1f6009f3-d280-4d3d-a30b-9faa423a0d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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