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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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工作需要,2022年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现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事业编制教学人员5名(参照附件:<岗位列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语文教师1名,数学教师2名,体育教师2名,合计5名。各岗位招聘基本情况及要求见附件一:《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人员岗位列表》)。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除具备《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达到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关爱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愿为学校发展和教学研究做出贡献。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及技能条件。其中,应聘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本科毕业生1996年5月3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199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3.本次公开招聘范围为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和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条件、公开报名、公开考试及公开监督方式选拔录用。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笔试、面试、公布成绩、体检、考察、录用公示、备案、审批、聘用等程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发布,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同步转载。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6日8:30-2022年6月10日18:00。(报名与资格审查同步进行,请携带应聘相关材料)
2.报名地点:学校音乐示范教室(地址: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39号)。
3.联系人及电话:贾老师、郭老师 0931-8825071
4.资格审查及笔试、面试均不收取任何费用。
5.入校报名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码绿码截图(手机现场展示)、行程卡,并规范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37.3℃)进入学校,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学校。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递交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考生若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就读院校相关证明(证明需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并按时毕业)。
2.现场提交《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人员报名表》2份(每份贴好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正反打印填写信息后并在背面诚信承诺书下签字)。
3.提交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
4.其他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同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待学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并确认无误后现场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不指定教材,不划定考试范围,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辅导培训。
1.笔试
笔试考察方向主要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本专业知识与教育教学相关常识。
(1)笔试形式:笔试以闭卷形式统一组织(委托第三方命题),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各岗位领取准考证人数与招聘计划的3:1,不足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5分,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当天(下午5:00)成绩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学校公示栏及学校网站公布(请考生关注)。
2.面试
(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3:1的,由学校划定最低控制线65分,笔试前书面告知考生,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时间及地点:为笔试结束次日(具体以面试通知书为主)
(4)面试方式:面试由现场讲课及答辩两部分组成,成绩采取百分制,当场亮分,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
注意事项:
①考生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同时须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纸质版)、当日有效的甘肃健康码绿码截图(手机现场展示)、行程卡,并规范佩戴好口罩,经体温测量正常后(小于37.3℃)参加笔试,未达到上述任何一项者,不允许进入考场。
②迟到15分钟及以上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六)总成绩确定
1.考试成绩确定:总成绩按笔试成绩×50%与面试成绩×50%的比例之和计算,即考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及最后考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在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2.考试成绩公布:应聘人员综合成绩按照排名分学科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和学校公示栏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
(七)体检
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体检工作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体检不合格人员一般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时间、地点及医院由学校指定,通过电话或微信等通知考生。体检复检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1)应聘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依次递补。
(八)考察
1.考察: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组成的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调阅档案或联系原就读院校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2.考察问题处理:对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客观公正考察的,不予聘用。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九)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应聘者考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择优原则,提交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拟聘人员。
(十)备案
1.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2.备案聘用:经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后,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并办理聘用手续。(拟聘人员,按照岗位设置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并按规定办理档案等相关手续。按相关规定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有关疫情防控要求
认真贯彻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确保此次公开招聘安全、规范、有序进行。
1.考生从报名开始至本次公开招聘集中笔试和面试工作结束期间需登录微信小程序“健康新甘肃”,每天进行体温检测并如实登记。体温异常的要及时报告。故意隐瞒、造成疫情防控责任事故的,严肃追究责任。
2.考前14天内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其他聚集性活动,避免与无关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甘肃健康码”异常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须按人员来源地风险等级,及时报备,严格落实相应的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措施,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符合条件的应于考前按程序转码。为保证顺利参考,请提前预约核酸检测服务。
3.考试当日,须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正确佩戴,除核验身份时须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应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出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含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和纸质准考证。进入考点还须提供考试当日手机界面“甘肃健康码”绿码、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且现场检测体温正常(<37.3℃)。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材料以及进入考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现场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
4.进入考点后,须服从考点安排分批、错峰入场、离场,自觉保持一米以上间距。考试过程中,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呼吸困难、呕吐、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后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予以妥善处置。
以上疫情防控措施与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最新部署要求不一致的,按全省统一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在任何环节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不能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专业)规定的学历学位等要求的,不予聘用。
(三)拟聘用对象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拟聘人员需在本单位服务至少6年,签订聘用合同时予以约定,否则不予聘用。
(五)招聘工作全程受甘肃省教育厅纪检部门和我校纪检委员会监督。
(六)招聘公告在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和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http://syxx.gsedu.cn/)公布。具体岗位招聘条件(岗位列表)见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
五、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所有
咨询电话:0931-8825071 13919928626(工作时间拨打)
监督电话:0931-8872375
附件:
1.5-甘肃兰州实验小学2022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学人员岗位列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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