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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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是科技部直属事业单位,主要从事专业化科技评估工作,从事科技战略与规划、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研机构评估以及国家重大专项监督评估;开展科技评估制度与规范、科技评估标准与理论方法以及科技管理与政策研究。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敬业精神,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较强的组织协调、交流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身体条件及心理素质,具有较强文字功底;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其他资格条件;
5.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者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大学英语六级(425分以上)或相当外语水平;
7.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出站博士后及留学归国人员须符合相应落户政策。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曾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人员,以及存在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及要求如下: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 人数 |
专业代码及 专业名称 |
学历学位 |
岗位职责 |
其他条件 |
1 |
评估 业务岗 |
3 |
02经济学、 03法学、 07理学、 08工学、 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1204公共管理类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承担科技战略规划、科技政策、科技计划、科研机构、科技成果等重大科技评估与研究任务;开拓评估与研究业务;承担科技评估理论与方法研究、评估标准制定。 |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5年以上从事科技政策研究或科技评估评价工作经历; 2.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政府公共管理、科技政策或科技战略类软课题研究或评估任务; 3.具有较强的评估与研究业务开拓能力; 4.具有一定科技评估理论、方法、标准研究基础。 |
2 |
评估信息系统规划建设负责人岗 |
1 |
0809计算机类 080703通信工程 |
博士 研究生 |
承担评估信息系统规划与建设,为科技规划、科技政策等重大科技评估与研究任务提供决策与管理支撑。 |
1.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2.有建设与管理科技信息系统平台经验,有承担国家级科研任务经历; 3.中共党员; 4.具备计算机专业研究能力且发表过学术文章,或主持过重大科技评估任务者优先。 |
备注:1.专业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和《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2.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与评估中心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三、招聘程序
1. 报名。应聘人员须填写《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于2022年5月27日17:00前将应聘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文章和专著等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haopin@ncste.org,cuilibin@ncste.org。邮件主题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
2. 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对于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考试时间及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
3. 考试(笔试、面试)。考试分笔试与面试两部分,笔试、面试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业务水平、文字表达能力等,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沟通协调、口头表达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5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5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时间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科技部网站及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面试时需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考试其他事项另行通知。考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等将在科技部和评估中心网站上公布。
4. 考察、体检。综合笔试和面试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1:1确定考察人选,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等情况,由我单位集体研究决定是否依成绩递补。如需递补将直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不再另行公告。体检和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5. 公示。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科技部和评估中心网站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6. 聘用。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四、有关说明
1. 应聘人员按时间要求填报《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名表》并提交相关材料,配合完成公开招聘有关工作,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2. 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信息不实将影响资格审查结果。如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存在提供信息不实、证件造假、作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4.请及时查看科技部、评估中心门户网站,掌握资格审查结果、考试名单及其他相关信息。对未通过资格审核或笔、面试者,不再单独通知。
5. 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10-62160698
电子邮箱:zhaopin@ncste.org,cuilibin@ncste.org
科技部科技评估中心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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