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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接待服务中心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05-0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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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所属事业单位市接待服务中心决定面向宁波大市公开选聘本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宁波市接待服务中心为市委办公厅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行政正处级,经费预算形式为全额财政补助。主要负责公务接待、对2家宾馆内部接待场所的指导协调、对本单位及所属事业编制人员的相关管理工作等。  

二、选聘范围及条件

(一)选聘范围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宁波市级机关所属、各区(县、市)机关所属、镇乡(街道)的事业编制人员公开选聘本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2.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3.具有选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选聘岗位及名额

选聘

岗位

岗位类别

人数

岗位

职责

选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选聘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公务接待及数据化管理

专技

初级

1

负责公务接待、综合文字、数据化管理及其他日常性事务

新闻学、汉语言文学、法学、公共事业管理、计算机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宁波市级机关所属、各区(县、市)机关所属、镇乡(街道)的事业编制人员。

 

1.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

2.1990年1月1日后出生。

 

注:1.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2.国外(港澳台)留学回国(境)人员报名时须已经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

3.工作经历要求提供单位证明及社保缴纳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聘:试用期未满,或在原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区(县、市)以上所属事业单位公开选择选拔或组织调配的人员,在镇乡(街道)工作不满5年或不满地方和行业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通过招生招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人事档案涉嫌涂改造假,首次进入事业单位方式缺乏政策,或者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身份等重要信息记载存疑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收组织审查且尚未做出结论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况。以上工作时间、任职年限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月。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 网上报名

时间:2022年5月16日9时至20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选聘所设条件进行报名,填报过程中请认真填写报考信息。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2年5 月23日9时至6月3日16时。

此期间,选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应聘人员提供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初审期间系统不对考生开放。

3.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2年6 月6 日9时至8日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4.缴费确认

时间:2022年6 月9 日9时至 14日16时。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注:完成缴费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报考该岗位的缴费确认人数与选聘计划数之比不能低于3:1,在规定的缴费确认时间内,符合报考条件的缴费确认人数和选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聘。  

5.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下载打印具体时间将在“宁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另行公告,请予关注。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nbrc.com.cn/),选择进入“中共宁波市委办公厅公开选聘工作人员”,登录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笔、面试均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地点和具体考试事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在“宁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资格复审    

选聘单位将在面试前,将对入围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宁波市委办公厅官网上另行通知。参加资格复审者请携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具体提供材料视报考岗位的条件要求而定)。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资格复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作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领取《面试通知》,考生凭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面试通知》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因资格审查未通过或自动放弃而产生的空缺面试名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放弃面试出现的空缺入围名额不再递补。

4.成绩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 %和面试成绩的60 %之和,满分100分。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科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选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选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主管部门报经中共宁波市委组织部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宁波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ningbo.gov.cn)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选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选聘咨询电话:0574-89182536

本次公开选聘监督电话:0574-89183021

来源:http://rsj.ningbo.gov.cn/art/2022/5/5/art_1229114380_39707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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