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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2-05-05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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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取得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按五部委文件规定享有同等待遇的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其中,招聘对象为“应届毕业生”的,是指2022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021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

  具备以下条件的,可视为“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岗位:2021年国(境)内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或2020年1月1日之后国(境)外留学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毕业生;或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后,直接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录取,且读研期间无工作经历,2021、2022年毕业并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三)年龄在18至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至2004年1月1日期间出生)。

  (四)报考人员须符合全国医师资格考试或全国初、中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报考条件。2020年1月1日之前毕业的报考人员,还须同时取得毕业专业相对应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方可报考。其中,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的,相应资格级别为初级师及以上。

  (五)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详见《2022年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岗位简介表对岗位要求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简介表为准。

  (六)户籍不限。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曾因犯罪受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吸毒戒毒,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包含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接受调查的),参加非法组织的人员;

  3.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行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5.2022年毕业的宜兴市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6.近三年参加宜兴市卫健系统下属事业单位招聘选岗或选岗结束后放弃录用资格的;

  7.已被宜兴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聘用的在编人员。

  二、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信息、照片上传时间:

  2022年5月9日9:00--2022年5月11日16:00

  2.报名网址: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3.资格初审时间:

  2022年5月9日9:00--2022年5月12日14:00

  4.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

  2022年5月9日9:00--2022年5月12日15:00

  5.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5月9日9:00--2022年5月12日17:00

  (二)工作人员将在24小时内审核考生报考信息,请考生在报名同一网址及时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相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完成报名程序。考生若对初审意见有异议,在规定的时间内可通过本公告公布的招聘工作咨询电话及时提出陈述申辩。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费100元。

  缴费成功后,除应聘岗位被取消外,不退还报名费。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或缴费未成功的,视为报名未通过。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请考生注意及时确认本人缴费状态及报名结果。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所填专业应与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上专业名称一致,其余报考人员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一致。

  研究生报考人员,如提供的学历证书或者《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不能明确专业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必须提供盖有学院公章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包含考生本人研究方向(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一致)、发表论文等内容。

  2.网上报名时,需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如有必要,网上审核的同时会要求考生提供相关报考资料的原件进行现场核实确认)。

  3.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公告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尚未资格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4.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情况,经核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名时间暂定为:2022年5月13日14∶00—16∶00(若有变化,以网上通知为准)。招聘计划调整公告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三、笔试

  (一)考生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进行笔试。笔试时间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及时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ww.yixing.gov.cn/wsj/)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不再另行通知。

  (二)考生必须携带身份证和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

  按目前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考生须于考前至少14天申领“苏康码”并且每天进行健康申报,考试当天“苏康码”为绿码且能提供考试开考前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省内外具有相关资质认定的检测机构均可)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或苏康码、检测机构APP显示均可,必须含采样时间信息),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三)笔试内容以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确保联系方式通畅,以便通知其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可在报名网站查询。

  (四)笔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四、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报名网站公布。

  (二)未在指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现场缴纳100元面试费。

  (三)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请务必预先复印好带至复审处):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如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

  3.其他注意事项:

  (1)国(境)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2)国(境)外留学的毕业生,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材料。

  (3)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未能提供的,资格复审不予通过。提醒在职人员注意提前与单位沟通,以免因无法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导致无法完成资格复审。

  五、面试

  对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组织实施面试。

  面试内容为公共知识和相关医学专业知识。面试满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直接淘汰。

  本次招聘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确定。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不组织考前培训,不制订考试大纲,不指定专门用书。 

  六、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2.考察重点了解人员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

  3.体检和考察都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录取人员。

  七、公示和录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

  已公示拟录用或录用后放弃的(含超过规定期限未报到而视同放弃的),将被记为一般失信行为,记录期限为三年。

  2022年8月31日前,国(境)内2022年应届毕业生仍未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录用资格。如毕业证书专业与招聘专业不一致的,也将取消聘用资格。

  拟录取人员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拟录取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通知报到后最迟一个月内携带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新录取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暂行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新录取人员3年(2个考试周期)未取得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由聘用单位解除或终止聘用合同,个人自主择业。

  八、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本公告中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的方式进行递补,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一)应聘人员自动放弃复审资格或复审不合格的;

  (二)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三)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签约报到手续的;

  (四)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或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的;

  (五)拟录取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招聘信息发布网址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ww.yixing.gov.cn/wsj/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yixing.gov.cn/rsj/

  本次公开招聘的其他各类信息在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上公布,请各位考生及时登录查询。

  报名咨询电话:0510-87991884、0510-87988643。

  十、纪律与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将贯彻“公开、民主、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7985125;

  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0510-87980140。

  十一、诚信管理

  按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管理试行办法》规定,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被记入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失信行为数据库,并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环节,考生个人信用情况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对疫情防控有关措施和要求给予理解、支持和配合。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2年宜兴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来源:http://hrss.wuxi.gov.cn/doc/2022/04/29/36570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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