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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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鄂发〔2018〕23号)精神,完善黄梅县教师队伍补充机制,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精神,经黄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黄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县人社局”)、黄梅县教育局(下称“县教育局”)统一组织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树牢“四个意识”,坚持“两个确立”,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相应的学历,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如下:
(1)高中各专业岗位要求:①高中心理健康教育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自聘之日起两年内须取得心理学教师资格证或心理健康咨询师职业证书,否则予以解聘。②高中其他岗位,须具有相应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高中及以上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2)县直小学各专业岗位要求: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或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持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3)特殊教育专业岗位要求:相应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且自聘用之日起两年内须取得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否则予以解聘。
6.报考年龄要求:报考各岗位年龄限制在35周岁以下(即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
3.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
6.已取得黄梅县辖区内行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单位)、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的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2022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公告。
《2022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m.gov.cn)“招考录用”专栏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4月6日。
(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2年4月11日9:00至4月18日17:00)。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广大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网址:111.47.186.137:8008,按照系统提示进行报名操作。报名过程中的相关环节,如填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照片、资格初审、查询、缴费、笔试准考证及面试通知书打印等均通过登录该网站进行。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实行“岗位计划编制到校,考生志愿填报到学段学科”的方式进行,即:报名时只需要填报我县高中、理工、县直小学或特校某一学科。具体招聘岗位和人数见《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报考人员要对照《资格条件表》和“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的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考生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证件,填报内容虚假,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
非黄梅县辖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报考前应征得单位同意,并由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在面试前资格复审时提供。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正面白底免冠电子照片(jpg格式,宽度1-2cm,高度2-3cm,大小20KB以下)。
3.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并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畅通,造成后果,一律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资格初审。
①报名资格初审在县招考工作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
②报考人员在整个报名期间可登录网站查询报考初审结果。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请根据系统审核反馈信息重新填写报考信息。修改信息后可重新报考原岗位,也可以报考其他岗位。
③网上初审通过的,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④《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中各岗位所需专业要求详见《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附件3)进行拟定。如考生报名实际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或弄虚作假,即使网上初审通过,若在后面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将取消报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一概由考生本人负责。对《教育部专科、本科、研究生专业目录》中没有收录的专业,或与岗位专业要求紧密相关的,经县教育局同意,可以报考。
(五)网上缴费与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确认通过的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12:00前登陆报名网站,通过支付宝或龙支付扫二维码缴纳笔试报考费(描码缴费时按“学段+科目+考生姓名”格式添加备注)。按鄂价费字〔2007〕18号文件规定,笔试报考费按照每人100元(每科50元)收取,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成功后,考生于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2日7:00自行在网站页面选择“打印准考证”选项来打印笔试准考证。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
(1)笔试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5月22日8:30—10:00《综合知识》
10:00—11: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
地点:黄梅县第七小学。
(2)笔试内容:笔试科目分《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具体内容为:
《综合知识》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科技、历史、时事、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以及写作等,同时考察考生的观察分析、逻辑思维、语言理解、综合协调、竞争发展能力和心理素质。
《教育教学专业知识》以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层次专业基础知识为主,根据教学需要和招聘条件分学段、分学科命题。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两个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按《综合知识》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70%计算笔试成绩。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分数×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70%。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4)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未达到1:3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少数急需、紧缺岗位,经用人单位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报县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取消、核减或保留的岗位,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
(1)面试方式和内容。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以专业知识为主,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方式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根据岗位用人需要确定,面试方式采取讲课(说课、现场答辩)、专业技能测试等形式进行。
(2)面试人员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才有资格参加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的比例的,不再递补。
(3)面试工作组织。面试工作采取按岗位分组组织的办法进行,由县人社局牵头、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
(4)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县教育局根据面试工作方案形成面试公告,于面试前10天报县人社局核准后实施。面试工作方案包含面试工作原则、面试内容和方法、面试组织和程序、评委选派等面试组织实施环节。
(5)面试资格审查。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原则上每一岗位按岗位招聘岗位计划和参加考试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人选,由县教育局及时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如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审查。高中物理、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信息技术、体育、美术,特教培智康复、聋教数学等急需紧缺专业(岗位)入围资格审查的比例未达到1:3,可适当降低入围面试比例。
(6)面试评委的组成。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组建专班,到外省外县聘请各学段学科骨干教师、学科教研员担任面试评委,每个评委组为5-7人。面试评委于面试当天早晨从外地出发抵达面试考场。
(7)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在面试开考前至少5天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面试公告发布后因考生弃权等因素造成入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不再递补。
3.考试成绩计算。
(1)成绩权重及计算。笔试、面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成绩后,分别按40%和60%的权重计入考生综合成绩。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加分政策。根据国家和我省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要求,截止2022年8月1日,对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称职)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实行加分政策优惠,在折合成百分制的笔试总分上增加5分。即:笔试成绩=《综合知识》分数×30%+《教育教学专业知识》分数×70%+5分。笔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享受“三支一扶”笔试加分政策的考生名单将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逾期未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已经通过公开招聘等途径成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三支一扶”毕业生加分政策优惠。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如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时,笔试《综合应用能力》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排名靠前。按以上原则排名后,考生成绩仍相同的,县教育局将组织加试专业知识。
4.重要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七)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负责。重点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情况作为决定拟聘用的重要依据。考察中还要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考察中,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递补考生进行体检和考察。
(八)公示及备案。
县教育局根据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县人社局核准后,在黄梅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县人社局一并将备案报告、拟聘用人员花名册、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体检、考察、公示结果等报黄冈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予以递补并按规定履行递补申请、体检、考察、公示、备案等相关手续。
(九)选岗。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选岗。实行同一岗位考生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岗。若总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岗。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参与选岗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县教育局可根据需要予以递补。
(十)审批聘用。
具体岗位确定后,由县人社局审核备案,下达聘用通知。聘用通知下达后,县教育局为新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并由县委编委办理新聘教师入编手续,按政策规定纳入岗位管理,按照政策落实相关待遇。
新聘用人员首次聘期为三年,初次就业和非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按照湖北省人社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鄂人社发〔2016〕23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并经考核合格后转为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递补。
四、其他事项
1.考生应当自觉服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出具健康码及相关必要证明,遵守现场防疫守则,健康码为“绿码”、且体温低于37.3℃者才能进场。不服从县人社局和县教育局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本方案及附件《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中所列的内容,统一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4.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联系电话:0713-3636016(县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附件1:2022年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表.xlsx
附件2:黄梅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三支一扶”人员政策优惠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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