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内蒙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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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推动我县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盟市级以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内党办发〔2017〕27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清水河县公开聘任4所学校校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任岗位
小学校长2名(清水河县逸夫小学、清水河县民族小学);
中学校长2名(清水河县第二中学、清水河县民族中学)。
二、聘任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品德、职业道德良好,能正确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2.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
3.身心健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
4.遵纪守法、团结协作、作风民主、廉洁自律;
5.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且为清水河县在编在岗在职人员;
6.竞聘小学校长岗位,须有中小学教育教学满3年或幼儿园副园长(含)以上岗位满2年工作经历;竞聘中学校长岗位,须有初中、高中环节干部(含)以上岗位满2年工作经历或教育局机关股室及二级单位负责人(含)以上岗位满2年工作经历;
7.年龄要求:1970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9.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处罚以及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人员;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各类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的人员;
4.法律规定的其他不得聘任的人员。
三、聘任方式
实行校领导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间签订试聘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任书,不合格者予以解聘,工作另行安排。正式聘任后,按照一年一考核的原则,充分考量工作绩效,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岗位调整。试用期限计入其正式聘任期限之内,正式聘任期限为五年。聘任期满后,按相关程序统筹安排。
四、聘任程序
发布公告、接受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组织考核、公示、聘任。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25日9:00——2022年3月31日17:00
2.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须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或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下载《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附件1)和《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填写好的附件1和附件2扫描成PDF格式电子版打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命名后,发送至报名指定邮箱。
(2)报考人员须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出现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通畅,以便接收相关通知。因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4)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小学校长或中学校长其中一类岗位进行报考,不得同时报考两类岗位。竞聘成功后,具体岗位由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资格初审
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在收到报考人员报名文件后提出审查意见。对未通过审查的,将及时在邮箱中回复并简要说明理由。
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3月25日9:00——2022年4月2日20:00
4.报名结果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后,将以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报考人员,并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
5.招聘计划数与实际报考人数比例应达到1︰10方可开考
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招聘计划数或由领导小组调整招聘计划。
6.报名邮箱及咨询电话
联系电话:0471—6632589 18147389117(荣老师)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评》,满分100分。考试内容为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仅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一种文字试卷,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通知(笔试时间、笔试地点及发放笔试准考证时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4.笔试成绩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笔试成绩按照1︰6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最后1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三)资格复审
1.报考人员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携带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面试准考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2.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前5日内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4)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所有报考人员均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证明须写明报考人员在原单位的具体职务;
(6)《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一份。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出现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况,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4.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照1︰6比例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入选人员未达到比例要求,差额部分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复审。
5.资格复审及面试准考证领取的通知,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四)面试
1.面试分为4个部分:心理测试(以心理健康匹配度作为衡量标准)、综合能力测试(50分)、竞职演讲(30分)、讲课(20分)。主要测试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满分100分。
2.报考人员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回答。对不按规定语言回答的按零分处理。
3.心理测试以笔试方式进行,时间20分钟,测试结果为与岗位匹配、不匹配两种。心理测试结果与岗位不匹配者不予聘任。
4.讲课环节按照《报名登记表》中填写的学段学科抽题进行。故报考人员慎重填写《报名登记表》,一经填写,不得更改学段学科。讲课时长为15分钟,须提前1小时抽题并进行现场备课。
5.面试通知(面试时间、面试地点)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按照计划聘任人数和总成绩排名,按1:3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人选,最后一名并列名次一并进入体检和考核环节。并将考试总成绩及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1.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任资格并依次递补。
2.考核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任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素质、工作现实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并形成书面考核材料。被考核对象弃权或考核不合格的,依次递补。考核由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的考察考核组负责。
被考核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交考核工作所需的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任资格并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任
对拟聘任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活力清水河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任的,办理聘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经查属实的、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均不予聘任,并按相应程序进行递补。拟聘任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任资格,所空缺岗位依次递补。
五、建立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档案
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确保本次考试公平、公正进行,报考人员在考试报名前须签订《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并建立报考人员诚信档案。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任资格。
六、纪律和监督
(一)报考人员和工作人员须严格遵守公开竞聘的程序和纪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徇私舞弊,不准参加任何可能影响竞聘公平、公正的活动,不得打击报复或对其他报考人员进行人身攻击。报考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考试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执行。
(三)严格遵守竞聘工作纪律,举报要有真凭实据,不得对他人进行诬告陷害、造谣诽谤,否则,一经查实,从重处理。
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委0471—7938114 县委组织部0471—7912380。
七、其他事项
(一)本次竞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竞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二)考试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和活力清水河公众号予以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三)此次笔试、面试环节均由第三方机构全程负责。
(四)考试过程中的时间安排,如遇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按期进行的,依次顺延。
(五)本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清水河县教育系统中小学校长岗位公开聘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研究解决和解释。
附件1:报考人员考试诚信承诺书.docx
来源:http://www.qingshuihe.gov.cn/zwgk/tzgg/202203/t20220322_121860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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