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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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我县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适应卫健事业发展及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 、《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招考(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制定方案、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专业笔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步骤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5名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65名,招聘计划与岗位要求见附件《城步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所报考职位的工作,热爱卫生事业;
(三)身体健康、形象端庄,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备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相应资格要求(见附件1);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7、本县在编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及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不得报考。
三、实施步骤
整个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专业考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审批等步骤进行。
公告在城步县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bu.gov.cn)、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cbxrzj/index.shtml)发布。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1年3月16日—3月18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报名时间截止至2021年3月18日下午17时)
2、报名地点: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
准考证领取时间:2021年3月29日-2021年3月3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领取地址:城步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三楼政工股,逾期不领视同放弃考试资格。
报名须知:报名时须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面)、学信网学历备案表、对应岗位资格证、执业证等以及报考岗位需要的其它资格条件的正式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大一寸相片4张。符合报名条件者填写《城步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按职位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或多报取消考试资格。
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如达不到开考比例可以降低开考比例。降低开考比例的岗位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专业考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本次考试笔试(专业考试)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程序。路途远者可委托他人持相关材料、委托函、委托人身份证进行委托报名。
专业参照《2020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职位表,并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并签字承诺。报考人员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报考人员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证书证明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考两门:《专业基础知识》、《实践能力测试》。考试实行100分制。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实践能力测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分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按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专业考试时间为2021年4月17日:
《专业基础知识》上午 8:30-10:00
《实践能力测试》上午 10:30-12:00
(三)体检
体检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同时,对患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规定学校可不予录取或不宜就读医学类各专业疾病的考生,体检为不合格。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就不合格项目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县卫生健康局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合格者,参照《国家公务员政审考核试行标准》,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根据拟聘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并写出考察意见。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在体检合格后,考察时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工作调动或解除人事关系的证明及人事档案,否则不予考察和聘用。
(六)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城步县政府门户网站(www.chengbu.gov.cn)、城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chengbu.gov.cn/cbxrzj/index.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如有举报请于公示期内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被实名举报者,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考试所有环节不予递补。
(七)选岗
经考察合格,公示期满后,招聘职位有两个及以上的单位的,依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数相同的按《专业基础知识》成绩高的优先,《专业基础知识》成绩相同的,学历高者优先)分岗位按单位名额依次由考生自主选择服务单位。具体操作程序是: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纪委派驻组监督下,由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并提前3天将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时到达会场地签到和不当场做出选择决定的,作放弃招聘选岗处理。选岗完成当场宣布选岗结果。
(八)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经选岗后,由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相关部门审核,报县人社局批准并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为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得调动。违约则按协议赔偿违约金并办理相关手续。
试用期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有实据的人员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必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采纳。
考试聘用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公告规定办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工作纪律
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整个工作严格按公告规定执行,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监督,对考试聘用过程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对考试聘用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咨询电话:0739-7369922 举报电话:0739-7368161
附件:《城步苗族自治县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计划与岗位表》
来源:http://www.chengbu.gov.cn/chengbu/tzgg/202102/4e26be0893014d80ba74d3be80185a2d.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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