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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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简介
中国社会科学院郭沫若纪念馆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北京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是社科院最早对外开放的博物馆类型的事业单位。郭沫若纪念馆围绕文化名人郭沫若的生平业绩,从事郭沫若及近现代文化名人的研究,郭沫若作品整理、编辑、研究,国内外学术交流;进行文物资料、著作版本的收藏、鉴定、保管;举办常设和各种临时、巡回展览、宣传教育等文化活动;开展科普教育及社会服务工作。郭沫若纪念馆现设有办公室、文物与陈列工作室、研究室、公众教育与资讯中心4个部门。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学术导向和价值取向,具有良好的学风、道德修养和职业操守,廉洁自律;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保证聘期内全职在岗工作;
(四)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内(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年龄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要求执行;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能力,其中应届毕业生需能如期毕业且顺利取得国家教育主管部门认证的学历、学位;
(六)国家和我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数量、专业要求及人员范围
招聘岗位 |
数量 |
学历 |
专业要求 |
招聘人员范围 |
科研辅助岗位 |
1名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
文学、历史学、教育学、计算机类、建筑类等相关专业 |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京内生源) |
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四、岗位职责
(一)参与本单位文物古建消防安全,馆藏文物的科学管理、科学保护,馆藏文物的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二)承担相关科研辅助任务,负责本单位基本陈列和临时展览的策划、设计、制作及对外开放接待等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信息之日起至2021年2月28日。
(二)资格审查。按照招聘公告的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才可以进行考试,达不到该比例的,在考试开始前视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方式,由馆笔试考核小组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特点设置考试内容,综合处(人事)组织笔试。参加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进入笔试场地。具体时间地点视疫情另行通知。笔试总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的进入下一阶段程序。
(四)业务考察。由馆聘用委员会成员召开会议进行业务考察。按照个人陈述、提问答辩、专家评议、投票表决程序进行。应聘人员原则上获得实际到会人数2/3以上赞成票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程序,如获得2/3以上赞成票人数超过招聘人数,对获得2/3以上赞成票的被考察人员再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由在场专家根据应聘人员现场表现、成果发表情况以及与招聘岗位的适合度按满分100分给出分数。按得分高低排序,得分最高者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由单位安排实习。
(五)实习。安排不少于2周的实习,通过实习进行深入考察,确认是否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六)体检。实习合格的,安排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七)政治考察。体检合格的,对考察人选进行应聘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
因应聘人选放弃或实习、体检、政治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经研究,可视情况按该岗位业务考察得分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或不再递补并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人员数量。
因疫情影响,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程序可视实际情况调整先后顺序。
(八)确定拟聘人选。根据实习、体检、政治考察等情况,馆党总支集体研究决定拟聘人选。
(九)公示。在招聘发布公告渠道对拟聘人选情况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
(十)上报备案。报中国社会科学院人事教育局审核拟聘人选资格条件、聘用程序等,对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确定为聘用人选。
(十一)办理入职手续。经人事教育局审核备案后,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入院报到手续。
六、聘用待遇
按照国家和我院有关规定,享受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七、报名方式
不接收纸质版材料,应聘者请将《中国社会科学院郭沫若纪念馆应聘人员报名表》(word版)及其他材料发至电子邮箱,邮件标题为“科研辅助岗位-姓名”。
报名材料:
(一)中国社会科学院郭沫若纪念馆应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二)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三)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四)获奖证书扫描件;
(五)已发表的论文扫描件;
(六)其他能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材料。
联系人:张老师 胡老师
联系电话:010-83222523
电子邮箱:gmrjng@cass.org.cn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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