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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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是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培训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新型高端智库。现聘高级职称140人,博士生导师1人,硕士生导师20人,博士、博士后73人,拥有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省文化名家、省优秀青年社科专家、省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各类人才。现有中共党史(含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等3个“福建省省级重点学科”。
2013年以来,连续4届获得全国党校系统教学管理优秀奖,并获得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3门精品课奖,举办的省管干部十个专题班获得中央政治局领导和省领导高度评价。连续3届获评全国地方党校优秀科研工作组织奖,获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立项44项,各类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8项,中央党校和国家行政学院优秀科研成果、优秀决策咨询成果奖22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25项;出版各类著作(含专著、教材)94本;发表与呈阅决策咨询成果252篇,获得省领导批示肯定134件次,国家领导批示1件次。创办《海西求是文库》学术精品,出版专著20部、论文集1部。主管、主办《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学报》《党史研究与教学》《闽台关系研究》《领导文萃》等刊物。
2021年,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新校区将建成投入使用。新校区占地660亩,毗邻福州地铁2号线,交通便利,东临乌龙江,北侧为鲤鱼洲国宾馆,西面与山体公园相连,环境优美。
校院因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教研人员33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发布以下招聘信息: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校(行政学院)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
3.招聘岗位均要求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历,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1日。符合“青年博士”条件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符合“教研骨干”条件的,可放宽至40周岁。
二、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fjdx.gov.cn/)公开发布。
三、招聘岗位
四、聘用待遇
1.校院将给予符合校院《人才引进暂行办法》规定类型人才条件的全职引进人员提供相应的购房补助款、安家费(税前,人民币)和科研资助费:
项目 人才类型 |
购房补助款(万元) |
安家费 (万元) |
科研资助费(万元) |
备注 |
领军人才 |
200 |
100 |
50 |
面议 |
学科带头人 |
100 |
50 |
20 |
面议 |
教研骨干 |
20 |
6 |
5 |
|
青年博士 |
14 |
6 |
5 |
|
2.校院为引进人才中的教研骨干、青年博士(不含福州市区)免费提供临时过渡房1间,过渡期为3年,若继续租住校院过渡房,房租及租住事项按照校院有关规定执行(须提供本人及家庭名下福州市区无住房且近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证明)。引进人才中的领军人才、学科带头人的临时过渡房问题,由校委会会议研究后另行解决。2021年,新校区建成后,将享受配套工作用房待遇,若在福州市区仍无房者,校院提供公共租赁房1套(60平方米左右)。
3.引进人才若符合《福建省高层次人才评价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的相应人才层次条件,校院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除享受校院引进人才待遇外,同时还可享受福建省相应的人才待遇。根据福建省现行文件规定,省外引进人才符合当年度《福建省年度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的引进人才,可享受省里发放的生活津贴和住房补助:生活津贴发放标准为每人每月2000元,发满5年;住房补助标准为具有博士学位或聘为副高职务者14万元、聘为正高职务者18万元。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1年3月31日
2.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人事处或相应教研部电子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招聘教研人员登记表;
(2)个人简历(含科研成果简介、科研论文目录、获奖情况);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及聘书,能证明本人学术水平的代表性成果等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在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3.资格审查: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岗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六、考核
1.教研骨干、青年博士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按闽人发〔2011〕96号和闽人发〔2006〕10、11号文件规定执行。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校院组织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延至体检前提交。
2.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http://www.fjdx.gov.cn/)。
3.考察和体检
(1)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现行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的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及聘用
1.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校院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591-22853083
电子邮箱:zzrsc@fjdx.gov.cn(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柳河路61号,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教研综合大楼608室
邮 编:350001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行政学院组织实施,机关纪委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22857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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