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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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丰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按照《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和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等文件规定,现面向2020年医疗卫生专业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47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
(三)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四)招聘对象为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能够正常参加2020年就业派遣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委培);
(五)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日期截止至2020年11月30日(如30周岁以下为1990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六)非北京生源需符合进京条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习成绩全部及格,无补考记录,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在校学习期间为全脱产,且未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其他非京生源进京条件。
北京生源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需学习成绩全部及格,并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及相关回避政策。
二、报名程序
采取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与网上资格复审的方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应聘人员于2020年12月4日9:00至12月7日16:00,登录北京卫生人才网(http://www.bjwsrc.cn/hhrnew/index.php)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需详细填写个人资料,并上传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在提交报名信息后,请注意随时登录报名系统,关注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有关资格初审的问题,可拨打报考单位的初审咨询电话联系沟通。报名后请务必关注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审核通过后才算报名成功。12月7日16:00后报名系统关闭, 应聘人员不能再报名或更改其他个人信息;报名系统关闭后,网上报名审核不通过者,不能再修改个人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且不能进入网上资格复审环节,请应聘人员把握好报名时间。
应聘人员除填报个人信息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的pdf文件:
1.本人签字的《应聘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承诺书》 (详见附件2);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
3.毕业院校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推荐表上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统招统分、非定向等)、生源地、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
4.毕业院校教务主管部门盖章的已修全部课程的成绩单;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以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6.北京生源须上传本人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
7.上传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
8.招聘岗位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结束5个工作日后,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复审结果。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
三、考试考核安排
考试形式采取专业技术考核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专业技术考核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各位考生,面试时间待专业技术考核后确定。
(一)专业技术考核以专业知识为主,具体考核形式由各招聘单位确定,原则上各单位于十二月中旬前完成专业技术考核。
(二)成绩公布:专业技术考核成绩于全部单位考核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专业技术考核成绩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三)面试内容:每个招聘岗位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在专业技术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未达到1:3的岗位,按成绩合格的实际人数面试。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能进入后面环节。
(四)面试及综合成绩公布:综合成绩按专业技术考核、面试各占50%的比例相加计算得出,并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则看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低,专业技术考核成绩高者进入后面环节。面试及综合成绩将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统一在丰台区政府网站公开招聘栏(http://www.bjft.gov.cn/ftq/gkzp/list.shtml)公布。
(五)体检和考察: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照相关文件规定,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的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四、拟聘用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北京市丰台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按照公告告知的方式查询相关成绩。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未能参加招聘下一步程序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应保持畅通,因联系不畅导致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确保填写、提交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准确,确保个人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如应聘人员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取消本次报考或聘用资格。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3)未在拟聘用人选名单公示期满后30日内报到的;
(4)2020年度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的;
(5)非京生源进京审批手续不合格的;
(6)政策文件规定的需取消聘用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非京生源应聘人员仅能报考《岗位情况表》中,生源条件为“不限”的岗位。
卫健委咨询电话:83949083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
附件:
1. 2020年丰台区卫生健康委事业单位面向应届毕业生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来源:http://rsj.beijing.gov.cn/xxgk/gkzp/202011/t20201127_215180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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