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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鸡西市教育局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

发布时间:2020-11-18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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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根据《关于启动黑龙江省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51号)和《关于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的通知》(黑教学函〔2020〕230号)文件精神,现就招聘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公布需求、自愿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岗前培训、聘任上岗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45名。具体招聘计划及岗位信息详见《鸡西市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岗位计划》(附件1)。

三、招聘对象、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师范类毕业生,小学的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放宽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及以上程度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农村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身体条件。符合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规定的要求,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3.教育教学能力条件。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初步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基本胜任招聘岗位所要求的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

5.取得相应层次师范类学历和学位证书。

6.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三)被开除公职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招聘考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六)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七)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

报名地址:鸡西市招生考试院一楼大厅(鸡西市鸡冠区南山路园丁巷19号)

报名时间:2020年11月30日-12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报名注意事项:报名人员须提前申领“龙江健康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方可参加报名。报名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人员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本次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到达本地的人员,应提前申报,并持有报名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境外返回人员如到达境内时间不足28天,应提前申报,方可参加报名。

报名人员应接受“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体温测量;提前申报人员需提供核酸检测报告进行查验;“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核酸检测报告阴性及体温测量合格者,方可进行报名;码色异常的人员经现场工作人员评估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报名。进出报名地点要佩戴口罩,服从现场管理,注意保持安全距离,做好防范工作。

报名办法:凡属招聘对象范围、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报名。

1.报考设岗学科应符合以下要求:

(1)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应申报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设岗计划。

报考初中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必须与本人取得的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报考小学所设岗位学科的人员,可按其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为文科类或者是理科类选择申报设岗学科,其中,报考语文、道德与法制、黑龙江人文与社会学科的考生,其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文科类;报考数学、科学、信息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是理科类;报考生命教育、心理健康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学科文科类或理科类均可申报。报考初中及小学音乐、体育、美术、外语(含英语、俄语等)学科的,必须与教师资格证的学科一致。

外语专业(包括各外国语语种)毕业生应按照所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学科(语种)申报相应的设岗学科,不能申报其他外语语种的学科。可以申报小学文科类专业允许申报的设岗学科。

(2)根据人社部、教育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8号)要求,教师公开招聘实施“先上岗、再考证”,2020年12月31日前招聘高校毕业生的,不得将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作为限制性条件。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高校毕业生),申报学科以所学专业为准(已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国家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按其合格证明学科申报),按照人社部、教育部等七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中:“凡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教育教学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述高校毕业生的范围,按照《人社部等七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答记者问》“高校毕业生范围主要适用于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要求执行。

(3)已被录取的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与其签定聘用合同时,应当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应当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2.报名时须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履行报名及资格审查手续。

(1)由本人填写《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附件2,以下简称《招聘登记表》)

(2)有效居民身份证(包括临时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近期照片的有效身份证明,下同)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通过学历查询并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两张二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

(6)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7)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档案保管证明。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的始终,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资格不符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名后的各项招聘环节,均以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通知为准,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网站发布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二)笔试和评卷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和地点为准。

公布笔试成绩。在“鸡西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告信息栏(http://www.jixi.gov.cn/)”公布笔试成绩及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可自行登录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三)面试考核

面试考核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面试考核前,由各设岗县(市、区)教育局对参加面试考核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各设岗县(市、区)的面试考核工作要严格按照省的有关规定进行。有关面试考核的程序、办法和标准,参照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2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特设岗位教师招聘面试考核办法与标准的通知》(黑教联〔2012〕63号)规定执行。

(四)体检

1.各设岗县(市、区)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形成总分,按照设岗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各设岗县(市、区)统一组织。体检的标准和办法按照《黑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黑教师办〔2004〕44号)的规定执行。体检工作应在县级及其以上医院进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3.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负责将体检结果告知参加体检人员,并登记在《招聘登记表》的相应栏目内。

(五)拟定招聘人选

体检结束后,各设岗县(市、区)按照体检合格人员初步拟定拟招聘人员名单。

若拟招聘人员按设岗计划出现空额或缺额,要在参加设岗县(市、区)本学科面试考核的申报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并通知被补录人员进行体检。若补录后完不成招聘计划的,由鸡西市教育局会同鸡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报考本市其他设岗县(市、区)的相同学科并已参加面试考核人员中按照总分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调剂。

(六)岗前培训

拟聘“农村任教”人员要接受上岗前培训,主要内容是师德教育、新课程理念、教材教法以及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岗前培训由鸡西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内容、办法参照省教育厅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培训中新任教师岗前培训的具体要求执行。

(七)签订协议

拟聘人员与任教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签订聘任协议书,规定用人单位和拟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约定最低工作年限3年。设岗县(市、区)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及时通知拟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任协议书。

(八)办理落编

拟聘人员在签订聘任协议书后,由各设岗县(市、区)所在的市(地)教育局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有关规定为拟聘人员办理落编手续,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制度进行管理。

(九)上岗任教

拟聘人员由设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派遣到设岗学校,并由设岗学校安排一线教学工作和进行日常管理。

五、招聘纪律要求

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循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监督电话:鸡西市人社局,0467-2386625;咨询电话:鸡西市教育局, 0467-2887176。

附件:

附件1-1:2020年鸡西市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小学阶段)(1).doc
附件1-2:2020年鸡西市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计划(中学阶段)(1).doc
附件2:黑龙江省2020年师范类毕业生到农村学校任教招聘登记表(1).doc

来源:http://2015.jixi.gov.cn/ggxx_2781/202011/t20201117_18260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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