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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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学院简介
建筑工程学院是长安大学“211工程”、“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学院,学院主干专业始建于上世纪50年代初期,在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委和陕西省的支持下,经过近70年不懈努力,学院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学科建设等方面取得了长足发展。当前学院主动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求,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陕西省“三个经济”以及西安市国家中心城市建设,大力提升长安大学土木工程学科整体竞争力与影响力,聚焦人才培养,积极奉献社会,追求卓越,锐意进取,向着建设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学院的目标而不懈奋斗。
二、招聘岗位类别
专任教师
三、招聘对象
国内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毕业或教育部认可留学回国的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时间应为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四、招聘计划
系(团队) |
需求学科/专业/方向 |
需求人数 |
学位要求 |
建筑工程系 (结构工程) |
结构工程相关交叉学科方向 、工程力学、应用数学类 |
1 |
博士 |
建筑工程系 (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土木工程、工程防灾减灾类、混凝土材料类 |
1 |
博士 |
建筑工程系(土木水利) |
土木工程学科相关专业 、水工结构工程、市政工程 |
1 |
博士 |
负责人:院长邢国华 E-mail::ghxing@chd.edu.cn |
五、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政治敏感性和政治辨别力;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公道正派,廉洁自律,身心健康,具备工作岗位所必需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3.热爱高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潜心教书育人,关心爱护学生,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4.掌握基本的教学理念和教学方法,教学基本功扎实,教学态度端正,教学效果良好,能承担课程的讲授工作;
5.具有扎实的理论基础、渊博的专业知识、良好的科学研究素养,勇于探索,思维创新。
6.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并且取得各学习阶段相应的学历学位;
7.应届毕业生能如期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
8.截止2022年7月15日,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7月15日后出生),有预科经历的少数民族学生申报辅导员岗位年龄可放宽1年;
9.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10.具备招聘岗位需求的学历学位、学科/专业/方向等条件;
11.无海内外犯罪记录、无失信记录。
六、聘用方式
1.按“准聘-长聘”方式选聘,建工学院设有土木工程博士后流动站,也可按“博士后”选聘;
2.准聘期为6年,按照“3年+3年”两个固定期限合同聘用。
七、招聘程序
1.应聘人员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zp.chd.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同时,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邮箱jgtalents@chd.edu.cn。
2.初审推荐
根据应聘条件、岗位要求、任职条件及学校有关规定,学院登录“长安大学招聘网”审核应聘人员基本信息,通知符合条件人员提交相关材料,审核相关材料后确定初审推荐人员。
3.综合评价测试
学校组织校外同行专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学术水平及科研成果等综合评价。
4.组织考察
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试讲考察、心理测评等。
5.公示、体检、签约
学校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人事处网站面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统一安排入职体检。体检合格人员须在15个工作日内与学校签订就业协议,逾期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6.聘用报到
拟聘人员须在就业协议约定期限内持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派遣证(国(境)外毕业生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留学人员回国工作就业报到证》或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行政介绍信)到人事处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报到手续。
八、其他说明
1.具体接收要求和工作程序按照《长安大学选留毕业生工作程序(修订)》(长大人〔2021〕13号)等文件执行。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有任何作弊行为、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我校招聘要求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应聘资格直至取消聘用资格,相关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3.应聘人员根据招聘公告的岗位需求情况,选择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申报,每人仅限申报1个岗位。简历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15日,
4.招聘全过程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有关要求,对于所有应聘者、参与者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应主动提出回避申请。
5.未能在规定时间办理报到事宜的,录用资格自动取消。
九、招聘及联系方式
1. 请在长安大学招聘网(http://zp.chd.edu.cn/)上注册、填写信息并申请应聘岗位,浏览器推荐使用谷歌、火狐、360极速、Internet Explorer8.0及以上。
2.应聘人员应阅读《长安大学选留毕业生应聘须知》,本人亲笔填写《长安大学选留毕业生资格初审表》和《科研情况、工作经历一览表》,且须向学院提供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生推荐表、四级、六级等英语水平证书,所有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各科学习成绩单,有关获奖证书,所发表论文及检索证明等扫描件。请应聘者将上述材料按顺序扫描后发送至学院电子邮箱,纸质版(复印件即可)材料寄送到学院办公室。
3.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75号长安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学院官网:https://jzgc.chd.edu.cn/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37341,029-82337233
电子邮箱:jgtalents@chd.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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