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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单位发展需要,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以下简称长科院)拟赴部分高等院校,面向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开展本年度第二批次校园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长科院创建于1951年10月,隶属于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是国家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长科院以水利水电公益性科学研究为主,开展水资源和水环境科学技术研究,防洪减灾和水土保持科学技术研究,流域规划与治理开发科学技术研究,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并面向全国各行各业开展工程质量检测与评价,工程安全监测与评估,工程建设咨询与监理,研究生学历教育,相关科技开发、技术服务、信息服务与专业培训。
二、招聘的岗位人数
本次公告拟招聘岗位全部为博士岗位,共计10名,招聘岗位、人数及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2023年度公开招聘(校园招聘第二批)博士岗位人员计划表》(以下简称《2023年第二批博士岗位校招计划表》)。
硕士岗位的招聘公告后续发布,敬请关注。
三、招聘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现行政策和长科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2023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对待。
参加大学生村官、农村教师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技特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
(六)岗位所需的年龄、专业等条件。
博士年龄不超过32周岁。具备与所学专业或所应聘岗位相关的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者,年龄不超过34周岁。特别优秀者(有授权发明专利,且为排名前3的完成人;或有省部级二等奖和科技部备案确立的社会力量奖二等奖及以上的科技奖励,个人排名前8),年龄不超过35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发布公告当日。
2023年度应届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3年12月31日,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均为发布本公告当日。
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依据教育部1997年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8年更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与我们联系确认报名资格。对于因高校自设专业等原因未列入上述目录的专业,以附表中的专业名称为准。
(七)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须取得国家统一颁发的毕业证和相应的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除应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外,还应提交认定本人留学人员身份和学历认证材料。
(八)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开除未满5年的人员,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2023年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则上不得报考。
(九)公开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十)敬业爱岗,有团队协作精神,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抗压能力,吃苦耐劳,能够从事野外工作。
(十一)国家英语六级考试(CET-6)达到425分(含)以上,或雅思6.5分(含)以上、托福95分(含)以上成绩。在国(境)外留学1年以上不做英语成绩要求。
五、报考程序
(一)信息发布和岗位查询
公开招聘相关公告和《博士岗位校招计划表》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科技网(www.crsri.cn)及相关高校和用人单位网站发布,请广大考生关注并下载计划表。报考人员对《2023年第二批博士岗位校招计划表》有关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有疑问需要咨询时,可直接与我们联系。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程序如下:
1. 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左方的长江委人事招录专栏,进入二级页面,点击“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登录”(网址:http://61.183.191.235/passport/login)进行注册登录,在线提交报考申请。报名系统开放时间:(1)统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27日至2023年1月31日;(2)个别高校现场咨询及报名时间(若有),另行公告。
报名时,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填写错误、遗漏信息或提供不真实信息的,责任自负;申请材料“自我介绍”栏填写内容应包括(不限于)(1)外语水平及成绩;(2)博士阶段具体研究方向和主要研究内容;(3)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研究进展情况;(4)参与或完成科研项目、获奖、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
2. 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登录长江水利委员会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截止前,报考申请未审查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逾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用人单位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三)开考比例
应聘者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或学校毕业生推荐表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为实现竞争择优,一般按照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不低于3:1的比例方可开考。报名结束后,对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计划予以核减直至取消,并公布岗位计划调整情况。
六、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
博士研究生岗位,采取面试测评和学术报告考核(若需要)的方式进行考试。应聘人员资格审查通过后即可进入面试。
1. 现场面试测评。现场面试测评包括应聘人员自述和评委提问两个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应变能力、组织协调、团结协作、语言文字等综合能力及专业水平等。
应聘人员自述采用ppt形式,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个人学习、工作情况;对所从事学科研究方向的前沿动态、发展趋势的了解;博士论文或博士后研究报告研究进展情况;参与或完成的科研项目、获奖、出版专著、发表论文、取得专利及软件著作权、持有执业资格证书等情况;入职后近5年的工作设想、拟开展的研究课题。自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
现场面试测评环节如有合适人选,可免予复试,直接签订录取意向书。如有需要,再增加来长科院作学术报告考核(复试)环节。
2. 学术报告考核(复试)。根据面试测评情况,如需增加复试,复试有关要求另行公告。
如有来院复试环节,拟录取人员的确定以复试成绩为主。
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及相关要求等,详见补充公告。根据疫情防控情况,考试时间、地点可能会有所调整,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公告掌握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并保持手机通讯畅通。
七、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个别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聘用人数比例低于3:1比例的职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其所在面试考官小组使用同一套面试题本面试的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或者用人单位在面试公告中确定的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了解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主要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长江水利网(www.cjw.gov.cn)、长江水利科技网(www.crsri.cn)等网站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学历、毕业院校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审核备案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审核备案;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核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最迟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到单位报到,逾期者其聘用资格无效。
十、递补和补招
招聘期间出现考生自愿放弃、因不可抗力确实无法参加等情形,由我院集体研究决定该岗位是否递补。如果不递补,我院将在后续公告中予以说明;如果递补,我院将在后续公告中对递补的情形和方式予以明确;没有说明可以递补的不得进行递补。
招聘期间出现岗位空缺,由我院集体研究决定是否补招,如果补招,我院将重新发布招聘公告并开展相关招聘活动。
十一、其他
报考人员应诚信应考,按要求参加考试考察,遵守公开招聘纪律规定。
考生在考试及体检期间的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十二、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武汉市黄浦大街23号 长科院人事处,邮编430010。
政策咨询电话:027-82820016 027-82926377
联系人:郭老师 房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027-87338745、82829900
十三、监督单位、电话
长科院监审处,电话:027-82829720
欢迎社会和考生监督,根据信访监督等有关规定,考生反映情况应当客观真实,一般应当采用书信、传真等书面形式,也可拨打政策咨询监督电话,若提出投诉请求还应载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以便调查核实反馈。
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2023年第二批博士岗位校招计划表》中所列内容由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科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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