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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

发布时间:2022-06-24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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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学科发展和科研工作开展需求,2022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4名,招聘条件和程序如下。  

  一、招聘名额

序号

岗位名称及所需条件(学历、专业等)

岗位

名称

人数

学历

(学位)

专业

资格

条件

其他

  1

科研岗1

1

博士研究生(博士)

神经生物学

   

   

  2

科研岗2

1

博士研究生(博士)

化学工程与技术

食品科学与工程

微生物学

   

   

  3

科研岗3

1

博士研究生(博士)

高分子化学与物理

制药工程

   

   

  4

科研岗4

1

博士研究生(博士)

农药学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公民意识和职业道德,无不良行为记录。  

  3.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适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学位条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健康。  

  5.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6.应届博士研究生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获得博士学位和博士研究生毕业证。  

  三、招聘程序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信息在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网站(http://sxim.xab.cas.cn/)和陕西省科学院网站(http://www.xab.cas.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3日—2022年7月17日  

  2.报名邮箱:wswyjsrs@163.com  

  3.联系人:李凯悦      联系电话:029-82357099  

  4.报名:应聘人员请在报名时间内将简历、身份证、博士毕业证、博士学位证、报名表(见附件)、证明本人能力水平的相关研究资料(代表论文、获奖证书、参加课题等资料)及其他说明材料的电子版发送至报名邮箱。电子版材料请压缩打包并以“姓名-应聘岗位名称-学校-专业”命名。证件原件和复印件等纸质版材料参加面试时带至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尚未获得博士学位人员需提交所在培养单位提供的能按期毕业的证明材料。在职应聘人员要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需加盖公章)。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如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面试与考察  

  1.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可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  

  2.面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将在官网公布,面试的具体办法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规则进行,重点测评应聘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面试人员需准备10分钟以内的PPT文件,答辩5分钟。  

  PPT内容主要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2)简要叙述所从事科研的业绩;3)对竞聘岗位职责的理解与认识;4)自身优势与不足;5)下一步工作思路。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按照公布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及考察人选。  

  3.体检:由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届时将通知通过面试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4.考察:由陕西省科学院会同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科研道德和品质修养等。对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经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后,统一公布聘用人员名单,同时在陕西省微生物研究所和陕西省科学院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工资、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新聘用人员享受本单位现有职工同等待遇。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获聘待遇  

  (一)纳入事业编制,享有事业编社保等福利待遇。  

  (二)入职后所内绩效按副高职称对待。  

  (三)根据个人业绩表现等情况,可申请科研启动经费。  

来源:http://www.xab.cas.cn/tzgg/202206/t20220623_64655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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