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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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事业单位,是上海市成立的新型研发机构,主要目标为整合优势科研力量,构建以上海为核心的长三角地区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科学协同发展网络,组织承接国家和上海市脑科学与类脑人工智能领域重大战略研究任务。现因工作需要,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光学展示平台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和维护光学仪器展示平台的光学设备及设施;
2.制定和修订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并监督具体管理要求的执行与落实;
3.对相关平台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负责平台的日常运行;
4.对使用平台的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协助研究人员设计并开展实验;
5.为中心举办的各类相关科研活动提供支持。
任职条件:
1.拥有生命科学、光学或其它相关学科背景,硕士及以上学历;
2.能熟练操作各类脑科学常用的光学设备及相关采集和分析软件;
3.拥有三年及以上科研平台工作经历或相似管理经验优先;
4.具有良好的中英文读写及交流能力;
5.踏实敬业,责任心强,善于与科研人员及设备厂商沟通与合作;
6.年龄不超过45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行政主管(1人)
岗位职责:
1.负责单位文书文档管理。包括各类公文的收发、流转、撰写、制作和报送,以及各类文书文档的整理归档工作;
2.负责单位内部会务和各项活动管理。做好各项会议和活动的组织筹备,撰写会议纪要及活动总结材料,协助督办落实相关工作;
3.牵头或协助相关部门开展公共事务管理,完成或配合开展外部来访接待与协调工作;
4.负责单位各类印鉴、证书和执照等资质材料的保管和使用管理;按照政府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定期完成年报及换证工作等;
5.负责做好行政相关服务支持工作,包括信件收发、卫生防疫、文化建设等工作,协助党工团妇等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6.负责单位各项行政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全日制本科学历及以上;
熟练使用日常办公软件,熟悉行政管理知识和业务;
具备较强的工作计划性和执行力,具备一定协调沟通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工作细致严谨,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
在企事业单位相关岗位上从事行政管理工作5年及以上;
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三)科研项目助理 (1人)
岗位职责:
1.协助做好科研项目管理并向科研人员提供业务咨询和服务;
2.协助办理科研项目申请立项、中期检查、结项审计等工作;
3.协助办理经费预决算及调整、财务报销等手续;
4.协助组织学术会议、科技信息统计等;
5.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生物、化学、医学及神经科学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2.专业基础扎实,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文字功底;
3.熟练掌握常用办公软件;
4.身体健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
(四)出纳(1人)
岗位职责:
1.办理银行收付款业务,银行、财政系统对帐,编制银行日记账;
2.及时跟踪财政付款计划,根据需要提出下拨、退回、调整申请;
3.保管法人代表银行预留印鉴名章、空白支票、业务凭证和收据;
4.负责员工公务卡申办、核销还款,每月核对财政相关报表;
5.登记预算执行相关台账报表并与财务对账;
6.进行年度资金账户清算;
7.做好银行对账单、会计凭证的整理、装订归档;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条件:
1.会计学、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有市级预算单位工作经验、中共党员优先;
2.了解国家财经政策和会计、税务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3.熟练使用办公软件,有较强EXCEL数据处理能力,认真细致,责任心强,原则性强,有良好的职业操守,作风严谨;
4.有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
5.年龄不超过28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2年6月30日。
2.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填写《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个人信息登记表》(word版),并附上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电子版发送至hrbsbii@bsbii.cn。
3.资格审查
应聘者提供的应聘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根据收到的应聘材料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并择优通知相关考核。
4.考核
通过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职数,按照一定比例择优确定考核名单。考核主要测试应聘者的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一般采取汇报答辩方式进行。
5.体检
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6.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7.拟招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邮箱:hrbsbii@bsbii.cn
联系电话:31292555
监督电话:23112509
上海脑科学与类脑研究中心
2022年06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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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20602/t0035_14072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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