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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立法研究所(《上海人大月刊》编辑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1-02-2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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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立法研究所(《上海人大月刊》编辑部)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属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方立法理论与实务研究、人大期刊编辑出版等。《上海人大月刊》创刊于1991年,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办的机关刊物,面向全国公开发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和《关于深化简政放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沪人社规〔2017〕6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新闻编辑,专业技术岗位,2人。

  2、摄影记者,管理岗位,1人。

  二、招聘职位说明、招聘对象与报名条件

  (一)新闻编辑

  1、招聘岗位说明:

  在编辑部负责人指导下,承担《上海人大月刊》的文稿采写、编辑工作以及上海人大全媒体平台的相关采编工作。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45周岁及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五年以上新闻采编工作经历;

  (4)中级及以上新闻系列专业技术职称;

  (5)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较强,思想作风过硬,为人正派,遵纪守法;

  (6)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人大工作,熟悉新闻采编工作流程;

  (8)具有较强团队合作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二)摄影记者

  1、招聘岗位说明:

  承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和履职活动及重要会议的摄影任务,根据《上海人大月刊》和上海人大全媒体平台采编工作需要提供相关图片。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40周岁及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五年以上从事专业摄影工作经历;

  (4)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四个意识”较强,思想作风过硬,为人正派,遵纪守法;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熟悉人大工作;

  (7)具备职业化的影像知识和视野,有媒体摄影基本的工作意识和能力,技术全面,可以驾驭多领域的拍摄工作;

  (8)具有较强团队合作意识,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从工作安排。

  备注:

  1、曾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被开除党籍,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2、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3、在职公务员应出具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外省市社会人员应聘,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

  三、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3月9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招聘考试”菜单栏,选择“事业单位招考”进入报名系统,为保证及时获取报名审核结果及后续相关通知,请允许报名小程序的“通知发送功能”。应聘人员需要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外省市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证明(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最高学历证明”项);

  4)《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PDF版/图片版,国内院校应届生提供,详见“学信网”);(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学籍证明”项)

  5)学位证明(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6)所报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报名表中“电子文件”中“其他”项)。

  未按上述要求提交全部报名材料,视作无效报名。

  应聘人员根据自身情况,对照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专业要求选报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选择岗位并提交确认后,报考信息自动锁定,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前应准备好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3、特别告知: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应聘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应聘人员对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材料和上传的电子照片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

  根据报名者的申报材料,招聘单位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收到的报名信息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审核结果将通过原报名渠道告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可进入笔试。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笔试环节,并下载准考证。

  (三)笔试

  笔试时间、准考证下载时间、笔试成绩查询时间视疫情情况等另行通知,详情请关注“文化人才在线”招聘考试栏目的有关通知。笔试范围包括行政综合能力、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考生按照准考证所列要求参与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二周后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请考试人员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面试比例排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名单者不再另行通知。

  (四)面试

  根据笔试分数由高到低,一般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若报名人数较少,最低面试比例为1:2)。面试安排另行通知。面试考生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到面试现场,在面试前进行再次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人员方可进入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政治素质、专业技能、工作能力及团队合作意识等,综合判断与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成绩于面试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提供自助查询。

  (五)身体检查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计算总成绩,该岗位总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如若体检不合格者或身体健康状况不适应工作岗位者,单位将不予以录用。

  (六)考察

  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会同招聘单位组织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学习工作经历。

  (七)拟录用人员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人大、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结果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根据核查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老师

  联系邮箱:resume@eastjob.cn(不接受应聘报名)

  联系电话:52309090*126

  监督电话:23112210

来源:http://rsj.sh.gov.cn/tzpgg_17408/20210223/t0035_13980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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