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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体育部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发布时间:2023-02-20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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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大学是教育部最早批准试办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1992年获批教育部“中国大学生体育训练基地”,多次被评为“全国高校体育教学、群体先进单位”、“贯彻《学校体育工作条例》优秀高校”,七次获得“校长杯”荣誉。体育部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详见《中山大学体育部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

4. 政治素质良好,具有立志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知识、有仁爱之心”好教师的坚定信念;

5.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道德品行端正;

6. 忠诚教育事业,恪守学术规范,具有优良的学风和高尚的师德;

7. 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较强的教学能力;

8. 身体心理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心条件;

9. 应为35周岁(含)以下(年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10.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应聘:

1.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5.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 存在师德师风失范、违反学术道德等情况的;

7. 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及学校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受理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2月16日至3月10日。

2. 报名方式:在截止日期前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发至邮箱duwj3@mail.sysu.edu.cn

3. 报名材料(证明材料请与报名表一一对应):

(1)中山大学体育部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 

(3)已取得的所有毕业证、学位证,所有毕业证、学位证需要一并提供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的认证报告,在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4)运动等级证书;

(5)工作经历证明(应届生无需提供);

(6)体育类比赛获奖证书(国家级或省级比赛前三的获奖证书);

(7)教学成果奖获奖证书(应届生无需提供);

(8)其它业绩(论文、项目、著作、教材等)证明材料;

(9)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应聘人员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把关(含非党员)和师德审核材料。

材料(2)至(9)按顺序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档,有多项获奖或其他业绩成果请附上目录页。

(二)资格审查

体育部将根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和政治把关与师德考核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参加考试。对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将以邮件或短信等方式进行通知。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综合面试。

1.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主要测试应聘岗位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和基础理论。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60分(含)以上为合格。在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和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选。因综合面试人选个人放弃,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等额递补。

笔试成绩及进入综合面试的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地点,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2. 综合面试。按照个人陈述、课程试讲、运动专项考核、自由提问的形式组织实施。体育部将成立专家评审组,对参加综合面试人员的基本素质、适应岗位的专业素质及潜能进行考评,按照招聘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未达到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确定推荐人选,上报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

在综合面试前,组织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须提供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

(四)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审议确定推荐人选

学院党委会、党政联席会议对综合面试推荐人选进行审议,确定推荐上报学校人选,报送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

(五)学校审批

经学校人力资源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可参加学校专家组评审。

学校召开专家评审小组会议对学院推荐人选进行综合评审。经专家评审小组会议评审通过的,上报学校审批。

(六)体检

学校审批通过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经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中山大学人力资源管理处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公告,准确把握招聘条件,按要求进行报名,确保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未按照要求完整、如实填报应聘信息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审核的,由本人负责。提交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有伪造、变造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件或工作经历证明等行为的,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工作经历、业绩等时间界限的计算至报名截止之日。

 

七、联系方式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4110450(体育部)

咨询邮箱:duwj3@mail.sysu.edu.cn

 

 

 

中山大学体育部

2023年2月16日

附件

附件1:中山大学体育部2023年第一批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docx

附件2:中山大学体育部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来源:https://rcb.sysu.edu.cn/article/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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