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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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四川美术学院创办于1940年,是西南地区唯一的高等美术院校。现有九龙坡区黄桷坪校区和高新区大学城虎溪校区,占地总面积1200亩。学校已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选址150亩,拟兴办国际设计学院(中国西部艺术港)。
学校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导向,素以“出人才、出作品”著称。涌现出叶毓山、罗中立等杰出艺术家,创作出《收租院》《父亲》等精品力作,“伤痕美术”“乡土绘画”塑造了中国美术历史新高度。近年来,学校以艺术赋能乡村振兴与城市更新,服务国家战略与地方急需,回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成效斐然。
学校1981年获全国首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拥有美术学、设计学、戏剧与影视学、艺术学理论4个一级学科,艺术硕士、风景园林硕士2个专业学位点,均为重庆市“十四五”重点学科,其中美术学、设计学列为重庆市一流学科。在全国第四轮学科评估中,4个一级学科均上榜,其中美术学获评A-、设计学获评B+,学科实力居于全国同类院校前列。建有24个本科专业,均为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其中18个为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2021年,学校获批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美术学、设计学2个一级学科获批博士学位授权点。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600余人,全日制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留学生7500余人。设有中国画与书法艺术学院、造型艺术学院、实验艺术学院、艺术人文学院、艺术教育学院、建筑与环境艺术学院、设计学院、公共艺术学院、影视动画学院、通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和视觉艺术研究院等教学研究机构。进入新世纪以来,学校教育事业取得迅猛发展,建成了一流的专业美术馆和图书馆、一流的艺术创作社区、一流的艺术教学示范中心、一流的创新创业“众创空间”,在全国专业美术院校中拥有良好的办学条件。
学校确立了“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美术院校”的办学定位,设立了“培养学术研究与创作实践融通的创新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构建了“大平台+多通道”的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了理论与实践、传统与现代、观念与图像、媒介与方法、学校与现场互动交融的人才培养体系,形成了本、硕、博多层次的办学格局。2018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评估专家组一致肯定:四川美术学院历史辉煌,成就卓越,艺术英才辈出,社会影响广泛,是一所特色鲜明,水平一流的艺术院校,是能够代表重庆乃至中国艺术走向世界舞台的高等艺术院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公开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调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年龄可放宽3周岁。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毕业生可推迟至2022年7月31日前提交;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附件2、3)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4)进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其中一个专业目录即可。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过四川美术学院官网招聘专栏及时通知。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2年7月4日9:00至7月11日17:00期间,通过四川美术学院招聘网(http://zp.scfai.edu.cn/)进行网上报名。应聘人员首先通过邮箱、身份证注册实名制账号,然后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并按相关要求上传所需印证材料,提交并完成报名手续。本次考试资格初审仅审核照片,不审核报名条件和信息,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将在后续资格复审环节进行审查,凡经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在2022年7月11日9:00至7月12日17:00期间进行网上缴费(按市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人收取),确认参考。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确认。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页提示进行。
(三)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并缴纳了考试费的,于2022年7月18日9:00至7月24日9: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公开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考试大纲参照《2022年上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2年4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不指定考试用书。
2.笔试时间暂定于2022年7月24日(星期天),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以《准考证》为准。
3.面试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综合面试环节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应聘人员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4)进入面试环节人选名单等事项将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scfai.edu.cn/rsc/)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资格复审
面试人选应按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通知的时间地点,持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以及岗位要求的职称、职业(执业)资格及其他文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接受报名资格复审(附件5)。复审时间安排在面试人选名单公示期内或公示结束后10日内。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次数由我单位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总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在面试前的资格复审时向我单位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6),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心理测试
进入面试环节的,须先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岗位和职业心理素质等综合性素质。测试成绩不纳入总成绩,但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依据,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学校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四川美术学院组织实施,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网址:https://www.scfai.edu.cn/rsc/)公布,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项目为结构化面试,分值为100分,测试时间不低于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五)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七、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从高到低1:1等额确定。当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四川美术学院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四川美术学院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四川美术学院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美术学院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
考察应坚持“凡进必审”,考察小组要按照“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结论为不合格的,考察小组应向考察对象本人说明原因。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查实报考人员条件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进入后续招聘环节或继续聘用资格。其中,在面试组织实施前查实的,其缺额按面试人选递补规则进行递补;在面试组织实施后查实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若有报考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其缺额可按递补规则递补一次。需递补的,按该岗位报考人员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且递补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拟聘人选一经拟聘公示,因各种原因再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等有关事宜,在四川美术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www.scfai.edu.cn/rsc/)上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拟聘人员名单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rlsbj.cq.gov.cn/)等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及学历(学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以及岗位招聘条件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职称、职业(执业)资格等其他应公示事项。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批。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等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和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期间发现因聘用人员或招聘工作相关人员隐瞒相关情况致使人员条件不符合公招时岗位条件要求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公开招聘全部岗位需与聘用人员约定最低服务期3年。凡此类岗位聘用人员在未满约定的最低服务期时,不得报考或调动到其他机关事业单位。在最低服务期内提出解除人事关系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十、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认真贯彻《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政策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若有违纪违规行为,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报考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报考人员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职(执)业资格等材料的,一经查实,视为品行不端及不诚信行为,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计入个人诚信档案,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年内限制招聘为我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十一、其他
(一)本公告由四川美术学院负责解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考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的有关问题,请咨询学校人事处,咨询电话:023-65921033。
(二)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问题和情况反映信箱:2522912065@qq.com(该邮箱不接受简历)。
附件:
1.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
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
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
附件下载:
1.附件1:四川美术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2.附件2: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doc
3.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doc
4.附件4: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doc
5.附件5:资格复审所需材料.doc
6.附件6: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doc
来源:http://rlsbj.cq.gov.cn/zwxx_182/sydw/202207/t20220701_10879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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