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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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是一所省属公办普通本科院校,是华南地区唯一的金融类高校。学校由中国人民银行创办于1950年,是一所具有“央行基因”的院校。被誉为“华南金融人才摇篮”和“南粤金融黄埔军校”。学校现有广州校本部、肇庆校区和清远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近2300亩。学校设有19个学院(校区、部),现有本科专业51个,涵盖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文学、理学、工学、艺术学7个学科门类,形成了以经管法为主体、以金融学为内核的应用型学科体系。学校入选广东省首批普通本科高校向应用型转型试点高校,入选广东省高等教育“冲一流、补短板、强特色”提升计划。学校以党和国家对金融业和高等教育发展的要求为引领,向应用型深化、向高端化提升、向特色化发展、向国际化迈进,努力建成中国第一所“金融大学”,做广东金融强省建设的支撑者、区域金融事业发展的引领者和国家金融高等教育的示范者。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要求,结合我校用人需求,现采用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公开招聘经管类专业硕士专任教师3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一)具有国(境)外经管类硕士学位及相应工作经历的社会人员。
(二)留学人员须持有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名。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全英或双语教学经验者优先。
7.年龄要求30岁以下。
8.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采用非事业编制合同聘用制管理,薪酬标准按《广东金融学院A类合同聘用制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执行。试用期满后,年薪不低于10万元(税前)。
四、聘用期限
首次聘期为3年,每一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后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同意可续聘下一个聘期,原则上须服务满6年才可申请校内转岗。首次参加工作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社会人员或有工作经历人员试用期3个月。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网上报名,截止时间至2022年7月31日,过时不予受理。应聘人员填写《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经管类专业硕士专任教师报名表》,并提交以下电子版个人材料。电子版个人材料和《报名表》共同压缩在同一个压缩包中,命名为:“姓名+最高学历学位+专业”,[例如:张三+硕士研究生+管理学],发送至电子邮箱:22-084@gduf.edu.cn。邮件命名应与压缩包命名一致,未按要求报名者不予受理。
个人材料包括:
1.广东金融学院2022年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经管类专业硕士专任教师报名表;
2.个人简历;
3.身份证(正反面);
4.本人照片(彩色小一寸证件照);
5.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
6.外语程度证明;
7.专业技术资格或职务证书;
8.获奖证明、公开发表论文、科研等业绩成果材料;
9.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请提交任职证明材料;
10.国(境)外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授权机构出具的最高学历学位认证书;
以上材料均应真实有效,若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上传的电子扫描版材料须确保清晰、可读,否则视为无效。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国际教育学院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进入考试。
2.现场复审。国际教育学院组织现场复审。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国际教育学院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备齐与报名时提交的电子扫描版资料相一致的原件,进行现场复审。复审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六、考试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按照国际教育学院公布或通知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自离开考场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以综合面试形式进行。综合面试由自我介绍、教学展示、现场问答等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急反应等素质能力,有关面试的其他事项将另行通知。面试由国际教育学院成立考评小组,成员为5人~7人,面试时间每人不少于20分钟,面试全过程存档。
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规定严格执行。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和聘用
应聘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金融学院人事处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经校长办公会决议后,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十、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应在招聘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陆我校人事处网页https://rsc.gduf.edu.cn/,详细了解招聘岗位条件及进度安排。
(二)应聘者须保证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如因个人填报信息失实,或不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而被取消应聘资格的,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三)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四)落实回避规定要求,凡与学校人事处和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拟制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按回避规定要求执行。
十一、联系方式
国际教育学院电话:020-37215480;
人事处电话:020-37216160;
监督投诉电话:020-37216629;
办公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附件【附件1:广东金融学院招聘合同聘用制(非事业编制)经管类专业硕士专任教师岗位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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