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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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坐落于海南省五指山市,创建于1958年,隶属于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级重点中专学校。
因学校工作需要,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岗位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专业技术人员6名、管理人员1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布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采取面向社会公开考试的招聘方式。
二、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本次招聘岗位共7个,其中“临床医学教师”招聘5名,“中医教师”招聘1名。“临床医学教师”和“中医教师”采用考核招聘和公开招聘相结合的招聘方式。在报考人员中,如有学历学位为硕士研究生情况的,则先进行考核招聘。考核招聘拟录用人数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则该招聘岗位在本次招聘中结束;如拟录用人数没有达到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的,则采用公开招聘方式继续进行招聘。
三、招聘条件
㈠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⑴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⑵遵守宪法和法律;
⑶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⑷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⑸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⑹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⑺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⑴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⑵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⑶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⑷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⑸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⑹现役军人;
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存在以下禁止被录(聘)用为公务人员的情况: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⑻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报考的情形;
⑼违反师德师风被查实或处分的;
⑽失信被执行人。
㈡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见下表。
序号 |
岗位 |
人数 |
学历 学位 |
专业 |
专业代码 |
招聘 方式 |
年龄 |
性别 |
备注 |
1 |
临床医学教师 |
5 |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临床医学 |
本科:100201K 研究生:1002 |
公开招聘(考核招聘) |
1.本科的年龄要求:35岁及以下。 2.研究生的年龄要求:40岁及以下。 |
不限 |
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首先进行考核录用,名额空缺再进行公开招聘考试录用 |
2 |
中医学教师 |
1 |
中医学、针灸推拿 |
1.中医学 本科:100501K 研究生:1005 2.针灸推拿 本科:100502K |
|||||
3 |
学校办公室科员 |
1 |
信息与计算科学 |
本科:070102 |
公开招聘 |
35周 岁及 以下 |
|
注明:
1.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
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
2.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月1日至2005年1月1日期间出生人员。
四、招聘程序
㈠信息公布
信息公布形式:招聘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hnsdewx.com/)等相关网站公开发布。
㈡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公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5日。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898-86622255
学校地址: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
2.报名所需材料和要求
⑴报名电子材料清单:
①《海南第二卫生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请登陆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http://www.hnsdewx.com/)下载并如实完整填写;
②近期1寸免冠彩色相片(JPEG);
③身份证扫描件(正反面扫描在同一图片或一页PDF上);
④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⑤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大学生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考生学历学位证书获取时间截止为2022年7月31日,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视为考生未达到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责任由考生自负。
⑵报名材料要求:
①以上材料须统一压缩为“zip”文件包并发送至报名邮箱,报名邮件主题和附件文件名须统一为“应聘岗位+姓名”格式。
②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③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报名有关材料和信息,凡因本人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错误、提交报名材料不齐全、不清晰、不符合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的,责任自负。
④请报考人员保持联系畅通,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㈢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名单将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通知公告栏(http://www.hnsdewx.com/)公布。
㈣组织考试
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琼人社规〔2021〕3号)文件精神,组织本次招聘的笔试和面试工作。
1.考核招聘岗位
考核以“试讲+答辩+考察”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
⑴考核合格分为60分。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赞成票未达标的不予聘用。
⑵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⑶考核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⑷被考核人员须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材料原件,并递交《诚信保证书》原件。
⑸考生必须凭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2.公开招聘岗位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组织考试工作由本单位负责。
报考人员经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参加笔试。在领取准考证时,须向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面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和学位证等材料原件,以便现场查验。
各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通过资格审核的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则相应递减计划招聘人数。
⑴笔试
①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②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负责笔试的试题命题、试卷保密印刷及评卷工作。考试科目为专业科目和公共科目。专业科目以实际岗位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公共科目包括教师法、公共基础知识。考试题型包含主观题和客观题,考试时长为90分钟。
教师岗位笔试: 教育政策理论、、学科理论知识、教师职业技术测试、教学课程设计
管理岗笔试: 岗位技能知识、行政能力测试、政策法规知识、
公文写作
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上公布,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⑵面试
①面试内容: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确定面试内容和形式,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教学技能(演示)和课堂教学等不同种类,测验应聘人员的实际工作能力。
②面试人员确定:
面试考生从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产生。进入面试考生人员按1:3根据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确定;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有合格考生确定;因考生放弃面试产生的空额,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③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④面试时间与地点: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海南省五指山市越丰路22号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
⑶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加为最后总成绩,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总成绩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上进行公布。
㈤体检及考察
根据考核情况,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体检结果造假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考核情况(在合格分数线以上、得票达标)排名顺序依次递补次名人选。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体检复查仅能一次。复查在我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人员陪同下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查结果为准。
体检合格的,进入考察环节。考察不合格、考生自愿放弃或对考察材料造假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㈥公示
根据考核成绩、体检及考察结果,由学校党委会议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拟聘用人员上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我校或主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五、聘用和入编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后,由我校办理拟聘人员的聘用手续;试用期满三个月(应届毕业生试用期为一年),经聘用学校考核合格后办理入编手续,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后必须在学校最低服务满5年(含5年)方可提出调动。
被正式聘用上岗后,必须在一年内通过考试获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
六、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严格执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试试题和领导小组讨论情况;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招聘工作接受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部门指导和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人事科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海南省第二学校人事科 联系电话:0898-86622255
传 真:0898-86639358 电子邮箱:759508365@qq.com
海南省卫健委纪检监督电话:
海南省第二卫生学校纪检监察科电话:0898-86632135
来源:http://hrss.hainan.gov.cn/hrss/sydwzp/202206/2d75eab823524060a71afdf8310a6fa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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