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贵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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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2〕49号)要求,为做好本届人博会招聘工作,确保引进人才工作公平、公正、公正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引进、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见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政治立场坚定,有正确的理想信念。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含科学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4年5月20日以前出生),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20日以后出生),根据工作需要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的,应保证应聘人才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满足最低年限。
(六)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招聘岗位信息;在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官网发布招聘方案。
(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登陆“贵州人才博览会”官网(https://rc.guizhou.gov.cn/),按要求完善简历信息,进入我院招聘页面投递简历。其中,应聘人员须提交符合岗位需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职称资料扫描件;国(境)外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及其他能够证明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资料的扫描件。网上简历及相关资料收取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月20日。
(三)资格初审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对已提交简历的应聘人员严格按照需求岗位专业要求开展资格初审。学院成立3-5人国(境)外学历专业认定小组配合人事处做好国(境)外学历、专业资格初审工作。
资格初审咨询电话: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人事处0851-82774131。
(四)线上初评
线上初评原则上对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岗位进行评审。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评审时间由学院与应聘人员另行协商确定。
1.线上初评时间:
线上初评时间于 5月31日18时前在人博会官网和学院官网进行发布。
2.线上初评要求:
(1)应聘人员须选择在优质网络环境及安静的场地参加评审;确认评审场地光线清楚、无逆光;
(2)应聘人员请在线上初评开始前出示有效居民身份证,经评审工作人员核查后方可进行线上初评;
(3)初评过程中,应聘人员请全程开启音频、视频,面对摄像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
(4)应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线上初评的,视为自动放弃初评资格。
3.线上初评结果:
根据应聘人员的初评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不超过1:5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审定后,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
(五)资格复审
按照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取消线下考核资格。
资格复审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2份;
2.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复审结果在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官网(http://www.gzzbzy.cn/)上公布。
(六)线下考核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线下考核,线下考核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学院工作实际,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另行制定方案。线下考核完成后,将考核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线下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总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七)线下评审结果公示
线下考核结果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后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和本单位官网进行公示。
(八)体检
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通过人员即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九)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硕士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22年8月31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五、纪律要求
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项目申报部门履行的事前报备环节进行监督;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巡查;对招聘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六、有关说明
(一)招聘全过程中出现放弃资格或取消资格的情形不予递补。
(二)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学院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
(三)未定事宜,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请示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四)第十届贵州人才博览会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招聘工作联系电话:0851-82774131。
本方案由贵州装备制造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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