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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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阴师范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淮安市长江西路111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淮阴师范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方式及报考条件
(一)聘用方式
聘用方式为人事代理,工资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人员执行。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国内应聘人员需于2022年8月2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应聘人员需于2022年8月21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5.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招聘岗位表及相关要求
岗位代码 |
单位 |
人数 |
学科专业 |
学历学位 要求 |
其他要求 |
1 |
学工部 |
2 |
心理学、精神医学类专业(临床与咨询心理学、应用心理学、临床心理学等) |
硕士研究生 |
本硕专业相近或一致;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2 |
财务处 |
2 |
会计、审计 |
硕士研究生 |
本硕专业相近或一致;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3 |
后勤管理处 |
2 |
内科、全科 |
本科 |
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其中, 1.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住院医师(初级职称)需满3年,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2.本科学历学位取得主治医师(中级职称),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之后出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需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之后出生)。 |
三、报名
(一)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报名网址:http://rczp.hytc.edu.cn(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
(二)报名时间:2022年5月4日09:00-2022年5月25日16:00。
缴费确认时间: 2022年5月4日09:00-2022年5月26日16:00。
(三)网上报名时请考生上传以下材料原件的电子扫描件:
学历学位要求硕士研究生的,请提供:
1.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国内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3.国外应届留学生提供:身份证、本科阶段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在校证明。
4.国外往届留学生提供: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学历学位要求本科的,请提供:身份证、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后勤管理处的其他专技(全科、内科)岗位,还需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封面和内容页),相应的职称证书,要求有两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的,请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含工作起始日期)。
计算职称经历与工作经历的基准日期均截止至2022年5月3日。
(四)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后的应聘人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开户银行:淮安市工行城中支行,银行账号:1110010109000050842,汇款备注:姓名+招聘报名费+身份证后四位)。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已缴纳报名费但未参加考核者,费用不予退还。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学校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各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并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告。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③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考核与成绩计算
(一)考核时间和地点
考核的时间和地点以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告为准。应聘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按弃考处理。
(二)考核方式
①1号岗位考核方式包括:笔试、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手机号码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测试、心理测试及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进入技能测试、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及排名将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2.技能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业务能力,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技能测试分说课和模拟心理咨询两个环节,说课和模拟心理咨询满分各为100分,分别占技能测试总分的50%。
说课和模拟心理咨询按抽签顺序进行。抽签决定顺序后,应聘人员还须抽签决定说课题本,说课准备时间不超过50分钟,提供草稿纸供其准备说课提纲,带入考场,现场说课时间不超过5分钟。应聘人员提前5分钟知悉咨询模拟来访者的基本信息,准备提纲,带入考场,现场模拟心理咨询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5. 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技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②2-3号岗位考核方式包括:笔试、心理测试、面试。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以专业相关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上公布,应聘人员可凭手机号码查询。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心理测试及面试的人员,人数不足1:3的,均进入下一轮。心理测试、面试人员姓名、笔试成绩、岗位及排名将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页公布。
2.心理测试:主要以在线答题等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心理测试为考察项,不计入总成绩。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心理测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3.面试:按照淮阴师范学院制定的面试办法执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讲成绩合格线为6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没有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4.应聘人员考核最终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最终成绩100分=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最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若最终成绩出现并列,则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若面试成绩相同,则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五、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同时应符合江苏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淮阴师范学院人才招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递补人员参加心理测试和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由淮阴师范学院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我校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应聘人员不能按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不能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期报道入职的,或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未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的,均取消聘用资格。
七、招聘政策咨询
淮阴师范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7-83525313
联系人:刘老师、苗老师
八、招聘工作监督
淮阴师范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7-83525860
联系人: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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