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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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激发管理教辅人员队伍活力,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管理教辅队伍,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全校公开遴选部分管理教辅岗位工作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人岗相适、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评、组织考察、学校研究等程序,遴选部分管理教辅岗位工作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人数
序号 |
遴选岗位 |
遴选 人数 |
备注 |
1 |
党政办公室秘书科工作人员 |
2 |
|
2 |
武装保卫部(处)国防教育科工作人员 |
1 |
|
3 |
校团委志愿服务与社会实践科工作人员 |
1 |
学生管理 工作岗位 |
4 |
教务处教务科工作人员 |
1 |
|
5 |
人事处师资科工作人员 |
1 |
|
6 |
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管理科工作人员 |
1 |
|
7 |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设备管理科工作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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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基建处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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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继续教育学院培训中心工作人员 |
1 |
|
10 |
社会艺术培训与考级中心工作人员 |
1 |
|
三、遴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守校规校纪;
2.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爱校荣校,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勤政廉洁;
3.具有一定的公文写作基础、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使用常用的办公软件;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
5.辅导员申报非学生管理工作岗位须来校担任辅导员满4年以上,申报学生管理工作岗位不受工作年限限制;其余人员申报任一岗位须来校工作满2年以上;
6.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二)其他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遴选: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在处分期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5.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
6.配偶已在管理教辅岗位工作的原则上不参加本次遴选。
四、遴选程序
(一)组织报名
根据公告要求,有意向参加遴选且符合条件的教职工,经本单位研究同意,填写《西华师范大学公开遴选管理教辅岗位工作人员报名表》,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基本审核,在报名表上签署同意推荐意见并盖章。报名人员于2022年4月19日17:30前将报名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cwnursc@163.com,纸质文档送至人事处人事科办公室(办公大楼311室)。
(二)资格审查
1.人事处根据遴选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步资格审查。
2.纪委办公室、宣传部、教师工作部、武装保卫部(处)等对报名者进行违纪违规、意识形态、师德师风等情况审查。
3.人事处将符合资格的人员信息向学校汇报,并告知报名人审查结果。
(三)面试竞聘
1.学校成立面试竞聘考评组;
2.面试时间、内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每个遴选岗位按照面试竞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学校考察组到考察对象现工作单位考察其现实表现情况,审核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同时就廉洁自律情况听取学校纪检部门意见,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
若考察对象放弃该岗位遴选,可以按照面试竞聘成绩递补考察;若某岗位所有竞聘人员达不到岗位工作要求,学校可以终止该岗位遴选工作。
(五)讨论决定
根据组织考察结果,由校务会、党委常委会研究,确定拟遴选人员名单。
(六)公示及聘用
对拟遴选人员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校内调动手续。遴选人员在新岗位工作试用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工作。
五、有关要求
1.通过初步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公开遴选相应岗位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对应岗位取消遴选。
2.工作年限和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3.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咨询电话:25685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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