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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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伊犁师范大学是一所隶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管理的普通高等师范学校,具有悠久的历史。学校前身是1948年成立的新疆省立伊犁专科学校,1953年更名为伊犁师范学校,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定名为伊犁师范学院。2018年12月,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伊犁师范大学。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伊犁师范大学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五、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及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详情见招聘信息);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要求;
(五)应聘者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有学位的需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年龄要求在28周岁及以下(即1993年4月6日(含)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1年4月6日(含)后出生);
(七)少数民族中民考汉应聘人员须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少数民族中民考民应聘人员须同时提供MHK四级乙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合格证书;
(八)报考人员系“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其服务时间需达到规定要求(服务期限为1年的须满8个月及以上,服务期限为2年的须满16个月及以上);
(九)具备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全部条件和要求;
(十)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参加“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4.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5.不符合招聘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
6.2022年应届毕业生、高校未毕业的在读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六、招聘工作实施方法及步骤
伊犁师范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试工、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公布招聘岗位和资格条件
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http://www.ylnu.edu.cn,下同)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发布期限为2022年4月6日至4月14日,后续公告请以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告为准。
(二)报名
报考者登录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认真阅读招聘信息和有关要求,了解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未按照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年龄、学历和专业要求、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报名而影响招聘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6日10:30至4月14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网络邮箱报名(报名时限内将报名所需材料按要求发送至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指定邮箱:ylsfxyzp_116@126.com即可)
3.报名所需材料及材料发送要求:
(1)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交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扫描件;
(2)所选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由所在党组织出具党员身份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3)少数民族考生中民考民或双语应聘人员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4)报名登记有“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信息的考生需提供服务期满证明;
(5)伊犁师范大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扫描件;
(6)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考生(含合同制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或相应的主管部门近期出具的关于其身份和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应写明考生属于编内或编外,是否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劳务)合同、是否同意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是否同意报考我校招聘岗位等内容。非在职(待业)的应聘人员,须按要求提供档案保管部门(原毕业学校、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或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相关档案保管证明材料。
(7)邮件发送规范
将报名材料打包为压缩包以添加附件的形式发送邮件,压缩包统一以“岗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文件大小必需控制在20M以内,邮件主题与压缩包文件名称一致。
每位考生每次笔试只允许报考一个单位一个岗位。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2018年)(附件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附件4)。
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按规定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按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相关材料、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不符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在招聘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考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审查结果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布。
(四)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实操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
(1)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知识和专业能力,统一用国家通用文字命题。
(2)笔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招聘岗位及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入围面试人员如有放弃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3)笔试成绩、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
3.实操
(1)实操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2)实操满分100分,实操成绩当场宣布。
(3)实操主要考核岗位需要的实际操作能力。
(4)实操当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4.面试
(1)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伊犁师范大学官网。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宣布,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招聘下一环节。
(3)面试主要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生的计划组织能力、创新应变能力、决策能力、业务工作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举止仪表及人际沟通能力等。
(4)面试当日,未按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迟到15分钟不予进场。
5.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岗位=笔试×40%+实操×30%+面试×30%
总成绩相同者,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加试,加试成绩最高者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面试结束后,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公布笔试、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
(五)体检
1.体检由伊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实施。按照招聘岗位及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伊犁师范大学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项目(试行)》《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须自被告知体检结果的3-5日内,由伊犁师范大学另行指定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考察
1.伊犁师范大学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思想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家庭社会关系等方面的情况。
2.报考者应对所填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或伪造证件者,取消录用资格。
3.考察内容及结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审定。
(七)试工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均需进行试工,根据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参加试工人员,试工期为1-3个月,应聘者在接到试工通知5日内不能到岗的视为自行放弃。试工成绩与总成绩不存在相关性。试工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八)确定拟录用人员
伊犁师范大学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试工、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进行审议,确定拟录用人员。
(九)公示
拟录用人员确定后,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十)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应聘者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伊犁师范大学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二)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伊犁师范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招聘电话:0999-8138027
监督电话:0999-8126029
八、其他事项
(一)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进行公告。
(二)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要求及时关注伊犁师范大学官网和报名系统上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者,立即取消其招聘资格。
(五)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伊犁师范大学组织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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