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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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社会科学院成立于1978年,系中共山东省委直属的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建院以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实施社会科学创新工程的部署要求,坚持以科研工作为中心,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为主攻方向,立足山东,面向实践,突出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服务,努力向建设一流社会主义新型智库的目标而努力奋斗。全院现设有15个科研机构、7个职能部门、2个科辅机构,16个省级重点研究基地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现有在职职工318人,专业技术人员243人,其中正高职60人、副高职78人,有国家级和省级人才称号50余人。
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培养高水平的研究人员,进一步提升我院整体科研水平,现面向海内外诚聘英才。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放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74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政策要求,结合事业发展需要,招聘7名专业技术十级岗位(中级)和1名专业技术七级岗位(高级)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45周岁(1977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年龄在50周岁(1972年3月30日以后出生)以下;
5.中级岗位应聘人员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高级岗位应聘人员在2022年3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求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及社会科学研究高级职称资格或高级岗位聘任材料。
6、符合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要求。
(二)岗位条件
中级岗位主要招收适合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岗位要求的:哲学类、经济学类、法学类(法学一级学科、政治学一级学科、社会学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文学类、历史学类、管理学类等学科,同时兼顾国外高校学科专业特点。
高级岗位主要招收适合我院社会科学研究岗位要求的:国际关系专业 、国际政治专业。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通过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dass.net.cn)、博士人才网(www.91boshi.net)等相关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或通过邮寄材料报名,我院人事教育部邮箱:skyrsc@163.com。
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4月22日。
现场报名地点:济南市舜耕路56号科研综合楼612房间,邮编:250002
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能够正常毕业;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4.有本人签名的《山东社会科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5.海外留学人员应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国外学习成绩单、国外博士毕业论文摘要及全文等材料复印件;6.应聘高级岗位人员需提供已取得的高级职称资格证书、现单位专业技术高级岗位聘任材料或职称证明材料等。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考试内容为结合专业知识和研究岗位所需的综合能力写作。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理论素养、科学研究能力及培养发展潜质等,采取学术简介、专家提问、专家评议评分等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4:6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笔试、面试工作采取分批次组织进行,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
我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省级三甲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社会科学院网站(www.sdass.net.cn)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待遇
聘用人员均为编制内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并提供科研资助经费10万元,同时享受我院创新工程各类报偿和奖励待遇。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高老师 罗老师
联系电话:0531-82704527、82704738
联系邮箱:skyrsc@163.com
监督电话:0531-82704590
来源:http://www.sdass.net.cn/articles/ch00015/202203/80c1180e-8113-4966-a6c6-0713fa50bf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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