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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发布时间:2021-08-16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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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商贸学校是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校、福建省示范性现代职业院校,隶属于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系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开办22个专业,拥有在校生3000余人,获得福建省省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校园、4A级平安校园、全国文明校园先进校创建单位、福建省德育先进学校等荣誉称号,因学校发展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

  3.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5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序号10岗位具有与岗位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在1980年8月至2003年8月期间出生)。

  4.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招聘岗位

人数

专业

学历

学位

其他

要求

备注

01

思政专业教师

1

思想政治教育、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教学(思想政治教育)、政史教育、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中共党员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

02

思政专业教师

1

03

英语专业教师

不限

英语、英语教育、商务英语、应用英语、实用英语、学科教学(英语)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4

物联网专业教师

1

不限

物联网工程与技术、信息处理与物联网技术、光电传感与物联网、物联网工程、物联网技术与应用、物联网技术与工程、物联网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技术及应用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5

计算机网络专业教师

1

不限

计算机网络技术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06

会计专业教师

2

不限

会计与审计类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

07

音乐专业教师

1

不限

音乐(学)、音乐表演、学科教学(音乐)、音乐与舞蹈学、艺术硕士专业(音乐)、声乐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

08

建筑专业教师

1

不限

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施工与管理、工程监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城市与区域规划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

09

心理健康专业教师

1

不限

应用心理学、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硕士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

10

商贸教辅人员

1

不限

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学、旅游管理、旅游管理硕士、企业管理、物流管理、现代物流管理、国际商务硕士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

11

建筑教辅人员

不限

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工程造价、工程造价管理、建筑学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兼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坐班制管理,需经常下工地

12

校医

1

不限

临床医学、内科学、外科学、急诊医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硕士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持有医师执业资格证书

该岗位需住校

13

生管

教师

1

专业不限

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该岗位需入住学生公寓

14

生管

教师

1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至2021年8月22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报考者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通过福建考试报名网,提 交个人信息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进行网上报名。此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是在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指导下开展,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成功后不可更改。

  3.资格初审:学校将对完成网上报名的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2个工作日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申诉时间为2021年8月16日8:00-2021年8月24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

  4.准考证打印:报考者需关注福建商贸学校网站的通知,在指定时间内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自行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五、考试和资格复审

  1.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内容均为综合基础知识,序号01-09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片断教学)和结构化面试的方式,其中试讲分数占面试总分的60%,结构化面试占面试总分的40%,序号10-14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3.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的按参加面试实际人数确定,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报考者因故自行放弃面试或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要求从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4.笔试、面试、综合成绩总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综合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5.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时间将在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另行通知。复审时请报考者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2021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材料原件的,本人应书面承诺学历学位等材料真实、有效性,经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本人书面承诺和我校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复印件和相关证明。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

  6.笔试、面试、资格复审等具体事项、时间安排及所有参考人员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名单等通知,请及时关注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和福建考试报名网。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7.资格审核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

  六、考试注意事项

  1.及时关注我校网站,了解防疫期间考试要求。

  考生在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我校网站有关考试事项的通知,下载打印《2021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并如实填写。同时,通过闽政通APP申领“八闽健康码”。

  2.做好防疫准备。

  考生所持“八闽健康码”须为绿码、同时旅居史符合防疫要求,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考点。考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还须提供考试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具体请于报考时详细阅读《考生须知》。考生入场和离场均须按要求佩戴口罩,考试当天报到时因体温异常(≥37.3℃),经医务人员复检,体温正常的,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复检仍高出37.3℃的,须在隔离考场考试,并全程佩戴口罩。请广大考生做好相关准备。

  3.做好安全承诺,不隐瞒不谎报。

  自觉承担防疫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

  2.参加体检人员需根据安排,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指定医院,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者,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网站和福建商贸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九、聘用和待遇

  1.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学校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学校将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2.待遇

  执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的工资标准及福利待遇,各种保险和公积金等按照国家和福建省的有关政策办理。

  3.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从报到之日起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首山路33号福建商贸学校办公室(邮编:350007)。

  2.联系人:熊老师、杨老师、邱老师

  3.联系电话:0591-83443155

  十一、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人事教育处和福建商贸学校共同组织实施。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监察审计室、人事教育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0591-87898320(省供销社监察审计室);0591-87808379(省供销社人事教育处)

  附件:

  1.2021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2.2021年福建商贸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福建商贸学校

  2021年8月13日

  

附件下载

附件1:2021年福建商贸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docx

附件2:2021年福建商贸学校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http://rst.fujian.gov.cn/zt/zxzt/sydwrczp/zpfa/202108/t20210813_5669118.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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