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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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化学工程学院化学实验教学中心,工作地点:莫干山校区,应聘者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确因工作需要可适当放宽。具体情况见表1:
表1 岗位招聘计划表
序号 |
岗位名称 |
岗位类型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联系方式 |
1 |
实验技术人员 |
B2 |
1.认真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的本职工作,科学管理实验室,做好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保证实验教学正常开展,维护实验室安全、卫生; 2.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下,钻研业务,积极投入教学和教研工作,做好实验内容的更新,实验的开发等工作; 3.做好教书育人工作,为大学生课外科技活动提供指导、服务等工作; 4.能完成学院、中心临时交办的任务; 5.安心岗位工作,服从学院调配。 |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化学化工及相近专业者优先; 3.有从事化学实验的实践经验者优先,具备团队协作的良好人际管理。 4.年龄适宜40周岁以下。 |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88320190 应聘邮箱:ce@zjut.edu.cn |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派遣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见表2:
表2: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
专科 |
本科 |
硕士 |
博士 |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
2600 |
3300 |
4000 |
5000 |
年贡津贴 |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元/月;年供津贴最高不超过500元/月。 |
|||
绩效考核奖 |
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自行确定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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