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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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学校代码:12742)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由广东省教育厅主管的华南地区唯一一所公办女子高校。学校是广东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广东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广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全国职业院校数字化校园建设样板校、广东省职业院校“双师型”教师培训基地、广东省安全文明校园和广东省高职院校文化素质教育建设基地。拥有番禺、海珠、清远(在建)3个校区,占地面积约700亩。目前全日制高职在校生约8000多人,教职工约400人,开设专业近30个,其中有10个省重点(特色)专业。学校实施“文化立校、机制治校、专业强校、人才兴校、特色名校”发展战略,培养具有高尚品德、高雅气质和高新技能的创新型女性技术技能人才。
一、招聘岗位及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内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见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
学校长期招聘现代服务业、职业研究、女性教育研究方面的优秀博士。
二、招聘条件
(一)博士研究生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师德修养、职业精神、团队意识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思想境界。
2.热爱高职教育事业,熟悉高职教育规律、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情况;理论功底扎实,专业知识丰富,学风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科研能力。
3.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证书获取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15日前,其中第一学历应为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并取得学位证书。
4.身体健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45周岁。
6.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工作)与我校招生专业相符(相近)或能适应我校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工作,见附件1。
(二)不接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报名: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招聘待遇
(一)岗位等级
根据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有关文件精神,按所具备的条件和资历聘用到相应的岗位。
(二)引进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编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按照相应职务执行国家和广东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学校给予聘用人员安家费,免费使用学校周转房3年(或者每年给予一定补贴)。
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主持人、高校“千百十工程”培养计划第一(国家级)培养的个人、省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以上主持人等,年龄可适当放宽,安家费、免费使用学校周转房时间、科研启动费、解决配偶工作等待遇面议。
四、报名
(一)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月15日止。
(二)报名方式
报名邮箱:gdfsrszp@163.com(邮件主题格式为:应聘者姓名-招聘岗位-岗位代码+ #高校人才引进网#)。
应聘人员填写《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3)后,将此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称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扫描件压缩打包后发送,并标明报考岗位,未标明视为无效报名。(附件大小请勿超过5M,不要用邮箱的文件中转站发送附件,以免过期。)
(三)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
学校按照招聘的条件要求和具体用人部门的意见,对报名的应聘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应聘者反馈审查结果,相关结果在学校官网(http://www.gdfs.edu.cn)“通知公告”栏目公布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有关安排,请报名考生注意留意相关信息。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安排在考试前,应聘人员需提供的资料如下:(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2张;(5)《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原件一份;(6)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不按规定提供资料者,视为放弃应聘。
五、面试
学校将根据资格初审的情况,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进行面试,学校成立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核以下几个方面:
(一)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及能力。
(二)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个人综合素质。
(三)教学、科研能力及工作业绩。
六、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专业招聘需求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要求执行,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或到指定医院体检,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有关要求组织实施,未按规定提供相关考察材料,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聘用
报考人员经考试、体检、考察后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在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未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九、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关于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界限:2021年1月15日前确定引进人员,计算年龄、工龄。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四)聘用人员的工作地点由学校在三个校区统筹安排。
(五)本公告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网通知公告(www.gdfs.edu.cn)
十、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王老师:02034557053 杨老师:02064557052
监督投诉电话:020-34880480
附件【附件1: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聘岗位表.xlsx】
附件【附件3: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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