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简介
南京技师学院是南京地区唯一由市政府投资兴办的技工院校,隶属于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江苏省七所省重点技师学院之一。学院创建于1952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集技工教育、技能培训、鉴定、职业实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特别职业培训、先进制造业综合实训等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的综合性高技能人才培养院校。学院先后被评定为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世界技能大赛移动机器人及水处理项目中国集训基地、首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第一批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20佳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江苏省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江苏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江苏省优秀教学单位、第十届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单位。
学院设有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数控技术应用系、汽车技术系、计算机技术系、现代服务业系、基础课部7个教学部门;占地面积313亩,建筑面积11.13万平方米,其中:理论教学区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实训教学区建筑面积3.7万平方米,有理论教学教室128间、实习实训室(含一体化教室)155间,拥有各类实训实验设备8593台套,教学设备总值达12154万元。
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初、高中毕业生,现有全日制在校生6000余人,办学涵盖技师、高级工、中级工、五年制高职四个层次,其中高级工以上高技能学生人数占总人数的97%。开设专业总数(含专业方向)45个;现有国示范专业5个、省示范专业7个、省重点专业8个,省精品课程15门。同时面向社会培养各类技能人才,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年均1万人次。学院培养的毕业生以“专业理论扎实、适应岗λ快、动手能力强、职业素养高、发展后劲足”得到用工单位的一致认可,毕业生年均就业率99%以上。
学院始终把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作为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重中之重。鼓励广大教师经常参加在职进修、顶岗实训等培训,不断提高学历和业务水平,努力建设与职业教育相适应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学院现有教职工332人,其中专任教师186人,兼任教师57人,双师型教师占比63%。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2名,全国技术能手5名;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中青年科学技术带头人1名、江苏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名、梯队培养对象2名。技能大师工作室团队1个,省级技术能手5人,省级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27人。
学院贴合企业人才标准,瞄准学未来职业生涯的成才、发展,坚持校企深度合作育人。近年来与40家企业开展了深度定制培养,大批毕业生在企业中成长为“技术能手”“岗位先锋”“南京工匠”。同时瞄准地方产业转型升级,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全力向智能制造、互联网+、现代服务等方向转型,将传统数控加工、电气自动化、焊工、钳工、计算机应用等传统专业升级为工业机器人、3D动力、五轴加工、自动控制、通信网络应用等相应专业。我院结合企业岗λ需求和学生学习实际,在所有长线专业中同步实施课改,实现了一体化教学全覆盖;根据经济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学院建立了以14家政、企为核心的校企合作指导委员会,统筹指导近200家校企合作单位的工作,建立起更契合行业产业发展、更符合企业用人需求、更切合学生成长的人才培养体系;通过企业专家共同论证指导,学院先后建设了国家及省市级实训中心10个,并聘请企业专家担任教练或顾问,成立了18个青苗班和竞赛组,激发更多学生学习技能的兴趣与信心。
学院通过组织开展校园技能节、技能大赛及技能大比武等系列活动,将技能大赛体现的新技术、新工艺融入到课程体系中,创新授课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深化校企合作,促进人才培养模式的持续优化,师生参加全国、省市级各类比赛获奖107个,国家级竞赛获奖22个、省级35个、市级50个。两名同学在第44届世界技能大赛中分别获全国第二、三名。在第45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中,学院两个项目5名选手入选国家集训队,17名学生在世界技能大赛国家及省市级各类选拔赛出线。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南京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南京技师学院是一所以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为特色的职业院校、江苏省重点技师学院,现有在校生6000余名,教职工300多名。学院坐落于栖霞区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示范学校、国家移动机器人世界技能大赛集训基地、江苏省世界技能大赛综合集训基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南京技师分院。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nanjing.gov.cn)、南京技师学院网(www.njjsxy.com)发布,具体的招聘岗位、数量、招聘条件等详见《南京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正确决定。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具备担任教师的综合素质。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书(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后出生)。
5.符合《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6.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程序及要求
1.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请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将相关材料发送至南京技师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njjsxy2009@163.com(投递简历邮件标题为:姓名+学历+专业+应聘岗位名称+ 高校人才引进网)。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22日16:00。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22日18:00。
报考者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毕业证一致,照片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在20KB以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者只能选择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需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提交材料。南京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附件2)。
3.资格初审结果查询。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初审结果通过邮件或电话回复。请报名人员及时查询个人报名邮箱并注意接听电话。
4.核减(取消)计划。各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二)资格复审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须于2020年12月26日9:00—16:00到南京技师学院(地址:南京市仙林大学城学海路29号综合楼第一会议室318房间)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应聘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学位证、相关岗位所需的证书及近期2寸免冠照片3张。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相关防疫要求由招聘单位具体通知。
通过资格复审者,现场发放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本次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面试均为百分制,按照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计算总成绩。
1.笔试
笔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主要测试各专业相关知识。
笔试定于2021年01月09日上午9:00-11:00在南京技师学院(详见准考证)进行。未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查询(025-85796602)。
面试人选在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实际岗位招聘数1:3的比例确定,并由招聘单位通知本人。
通过笔试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技师学院网公布。
2.面试
面试由南京技师学院在市人社局指导下,按照批准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面试形式为技能操作考核或者试讲,具体形式详见《岗位信息表》。
面试当天,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按招聘单位告知的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到,并通过抽签领取面试考号。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告知考生。
(四)体检、考察
面试合格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总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体检人员须在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聘用
南京技师学院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南京技师学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考试各项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劳动合同。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五、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六、咨询监督
招聘单位电话:
南京技师学院 025-85796602、85796635
监督电话:
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25-68788211
本次招聘由南京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附表:
1.南京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技师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doc
南京技师学院
2020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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