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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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西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市人社发﹝2020﹞10号)的有关规定,现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15个,招聘人数27人,具体岗位及要求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4.具有现代教育理念,能胜任教育教学及管理工作;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4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
(二)不符合应聘条件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受过开除处分的人员;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在处分期内的;
4.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需要回避的;
6.现役军人;或未经单位同意报考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有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在西安人事考试网(http://xapta.xa.gov.cn/)、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www.xzyedu.com.cn/)统一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报名网址:http://xzyzp.haorc.com/,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18日17:00。网上报名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并提供以下电子材料:
(1)应聘人员登陆公布的报名网站,仔细阅读《报名须知》和《诚信承诺书》,选择招聘岗位进行网上报名;
(2)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3)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电子版;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电子版,国内学历须上传从学信网下载的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学历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电子版;
(5)岗位要求党员身份的,须上传党员身份证明(党费证、荣誉证、党关系所在相关部门出具的党员证明均可)。
2.资格初审
学院按照岗位要求对应聘者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12月16日9:00至2020年12月19日17:00。
3.费用及准考证打印
本次考试不收取考试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9:00至12月25日17:00登陆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A4纸张黑白打印即可)。
4.开考比例
同一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低于1:3时,按照规定该岗位予以取消或削减。
(三)考试安排
1.考试方式
公布的所有岗位均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确定招聘人员。
2.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6日8:00-10:00
地点:西安职业技术学院(西安市雁塔区鱼斗路251号)。
3.笔试说明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大纲见附件2);
(2)笔试成绩根据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3)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告公布,时间及事项请关注学院网站。
4.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照网站公布的通知要求,持岗位所需证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统一接受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2)资格复审不合格及其他原因造成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3)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名单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公布;
(4)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无同意报考证明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5.面试
(1)面试由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3)面试根据岗位特点,其中教师、学报编辑、实验员、校医、护士岗位采取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辅导员、心理咨询、消防干事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面试满分为10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四舍五入。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再进入下一环节,予以淘汰。
6.综合成绩确定
(1)综合成绩计算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综合成绩相同,按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加试专业技能测试确定最终人选;
(2)综合成绩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根据招聘岗位及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并公布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
四、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体检须在指定医院进行,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的人员由公开招聘工作考核小组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方面,并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
(二)聘用:公示期满合格后,由学院按规定报上级部门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相关要求
(一)对扰乱招聘秩序或者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并上报上级人事管理部门。
(二)应聘人员报名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及时关注西安职业技术学院官网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时间安排及出现递补时无法联系的情况。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人事处咨询电话:029-88519052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相关程序规定,对违反规定、滥用职权者,要追究相应责任。学院纪检部门对公开招聘全部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监督举报电话(纪委办公室):029-88518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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