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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

发布时间:2020-12-14 作者:高校人才引进网

人才引进工作地区: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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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是安徽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创建于1964年,坐落在省会合肥,是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全国供销合作社示范性高职院校、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学、安徽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和安徽财经大学专升本人才联合培养试点院校。学院开设管、工、经、文、艺、农六大门类42个专业,目前各类全日制在籍学生2万余人。因学院发展需要,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人才,现将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招聘计划数共计62人,其中专任教师24人、工作人员38人(管理人员16人,专职辅导员19人、公寓辅导员3人)。具体见附件招聘岗位表。

招聘公告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安徽供销门户网、安徽公共招聘网等网站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

3.遵守宪法和法律,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4.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年龄在35周岁以下。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招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5年12月9日(含)后出生”。直接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9:00至2020年12月19日24: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进行线上报名,按照填报要求完善报名信息表,其中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

(3)填报注意事项:考生需上传身份证、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能证书及工作证明等图片材料,其中2021年应届毕业生需上传教育部学信网学籍学历证明、以及本人学生证等图片材料。

(4)报考人员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安徽省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合肥市马鞍山南路与太湖路交叉口西北)。

报名时间:2020年12月9日、12月12日9:00—12:00。

应聘人员按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在报名时间内现场提交材料进行验核,并当场签署“诚信承诺书”。

(二)资格初审。

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计划、岗位要求和报考人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紧缺岗位经学院党委研究同意后,可按2:1比例开考。
资格初审结果、笔试入围名单及统一考试相关具体事项将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初审未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再逐一通知。

(三)统一考试。

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考试采取“笔试+专业测试”方式。

1.笔试。

笔试时间:2020年12月26日9:00—11:00。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岗位的笔试,笔试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职业道德和时事政治、相关岗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等,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根据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笔试结束后,当日下午封闭阅卷,当晚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专业测试入围名单。

专业测试入围名单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招聘岗位1-2人的控制在5:1比例以内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招聘岗位3人及以上的控制在3:1比例以内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最后一名如有数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2.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时间:2020年12月27日。

(1)专任教师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方式。

(2)管理人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上机测试+面试”方式。

(3)专职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主题班会+面试”方式。

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实施办法》。

(四)成绩合成。

(1)专任教师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试讲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20%)。

(2)管理人员岗位: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上机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3)专职辅导员、公寓辅导员岗位:笔试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其中主题班会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
最终成绩合成规则见附件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人员实施办法》。最终成绩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的人选。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以专业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再相同的,由组织人事处提交学院党委会研究决定。

(五)资格复审。

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及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对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并签署诚信承诺书。

历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3.本科及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工作经历等);

5.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一张1寸近期免冠彩照;

3.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研究生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研究生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 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7.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书;

8.学业成绩单复印件;

9.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经资格复审合格拟进入体检考察程序的人选,将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笔试和专业测试成绩。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后续通知,见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附件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自行下载。

(六)体检考察。

1.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并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由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如体检不合格学院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不予聘用。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考察政审。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报考条件要求中共党员的,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政审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政审环节不予合格。

(七)进行公示。

对体检、政审均合格者,经学院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公示7天。

在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中,对资格复审不通过、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个人放弃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院按照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本人在规定时间携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到组织人事处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能够正常毕业并能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相关证明材料。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报考人员,按相关程序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执行《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人事代理聘用人员管理办法》(院人字〔2020〕28 号)规定,与编制内人员同工同酬,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严格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执行。具体招聘工作由组织人事处、教务处负责组织实施。

学院纪委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在公开招聘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551-63865803、63865767。

六、联系方式

组织人事处电话:0551-63865080、63865811

联系人:汪老师、吕老师

报考人员如需了解学院具体情况,请登录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官网,网址:http://www.aftvc.com

特此公告。

附件:

1.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聘用人员实施办法
 upload/2020_12/20120811222268.rar

2.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表
upload/2020_12/20120811236175.rar

3.安徽财贸职业学院2021年度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upload/2020_12/20120811245750.rar
4.安徽财贸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审查表
upload/2020_12/2012081124396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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