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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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衡阳市委组织部、衡阳市国资委《关于印发<衡阳市属国有企业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衡阳市国资委《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经衡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衡阳市国资委启动2022年度“贤归雁城 才秀潇湘”育鸿计划,为衡阳市国资系统5家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申报、择优选拔的用人机制。
二、引进计划
衡阳市市属国有企业引进人才75人(岗位详情见附件1),其中:衡阳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引进12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计划引进10人,湖南领湃达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引进46人,衡阳市湘江水利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计划引进5人,衡阳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引进2人。
三、引进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硕士研究生年龄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50周岁以下(197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2022届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9月30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2022届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获得学历学位证书。
(五)具有人才引进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六)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为引进对象: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以上处分的人员;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衡阳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辞职未满两年的人员(近两年在衡阳市行政区域内参加过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其他政策性规定的参保情形除外);
8.本公告发布之日前,已通过衡阳市行政区域内机关、企事业单位遴选、招聘、人才引进等考试且公示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引进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初面、复面、体检、考察、公示、办理录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时间截至2022年6月12日12:00。报考人员自行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 http://campus.51job.com/hysgzw2022。
2.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面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应上传的资料为:①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电子照片,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③报考岗位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原件电子照片;④本人2寸近期免冠(35*45mm)正面电子证件照片(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
凡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材料不实或信息不准确、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资格审查。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和上传的有关资料进行线上资格初审,确定参加初面人选。
(三)初面。
1.初面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初面采取半结构化专业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专业素质和问题解决能力;
3.依据初面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每个岗位需求不高于1:5的比例确定参加复面人选;
4.初面后,部分岗位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
(四)复面。
1.复面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将另行通知;
2.复面采取半结构化综合面试形式,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
3.综合成绩按初面成绩占40%,复面成绩占60%的比例加权计算,由高到低排名,按照每个岗位需求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按复面成绩高者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1.委托专业机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违纪违规被取消聘用资格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按需递补一次,递补如无合适人选,核减或取消相应岗位。
(六)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即为考察对象。人才引进企业对确定考察人员采取个别谈话、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进行全面考察与资格终审,包括但不限于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和资格准入等情况,同时委托专业机构对考察人员进行背景调查。
2.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而造成引进岗位计划空缺时,不再递补。
(七)公示聘用。
1.公示。经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无异议的引进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到相关部门直接办理岗位聘用、待遇申报等手续。
五、人才引进待遇
享受衡阳市人才引进待遇政策。高层次人才根据认定类别可享受6万-30万的生活补贴和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每人每月4000元、2000元的生活补贴和10万元、7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贴。
六、纪律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报名参考人员应承诺诚信参与人才引进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对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徇私舞弊、暗箱操作、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一)引进对象须在用人单位最低连续服务5年以上,凡在服务期内异动(调动、辞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取消人才引进待遇,并予以解聘。
(二)岗位专业要求参照《湖南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因当前高校专业设置、修改较频繁,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情形由市委人才办召集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所学课程进行认定。
(三)本次人才引进不向报考人员收取任何费用,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四)在人才引进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五)本次人才引进过程中,资格审查、初面、复面、体检、考察等相关事项将通过报名系统发布通知,并发送手机短信,请报名人员注意及时关注、查收信息。
(六)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发现考生有违规违纪、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等情况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七)未尽事宜由用人单位与市国资委协商后,报市委人才办确定。
八、联系方式
1.报名咨询:0731-83397003(刘)
2.相关人才引进企业咨询电话见附件2
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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