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引进工作地区: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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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郴州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试行)》(郴人才发〔2019〕4号)、《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和《2022年郴州市千名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工作实施方案》(郴人才办发〔2022〕1号)等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引进6名高层次人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6名。具体招聘岗位、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相关事宜可通过以下指定官方网站查阅: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1)报考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的,为1986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的,为1981年5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3)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专业填写。报考专业参考《2022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及《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18年修订)》。所学专业已列入上述目录但未列入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上述目录的,由郴州技师学院党委根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领域方向研究决定。
7.2022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交招聘单位审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其他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学历认证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均须在报名前取得,未在报名前取得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岗位要求中其他条件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5月止,年限按足年足月计算。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已纳入郴州市(含县市区)编制管理的在编人员;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2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2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况依此类推);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研究、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其中,博士类岗位实行全年招聘,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原则进行公开招聘引进。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将资格审查所需证件资料原件扫描件压缩打包以电子文档发送至327541515@qq.com(为防止报名重复统计、漏统计或填写不规范,本次公开招聘引进只审核该邮箱收到的报名资料),邮件标题命名格式:“职位代码+姓名+所学专业+联系电话+ #高校人才引进网#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多报则取消报考资格。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7日上午8:30-2022年5月31日下午17:30
(博士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7日上午8:30至2021年12月31日下午17:30,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3.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填写《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并手写签名扫描。报考人员应仔细核对个人报名信息、报考岗位信息等是否准确无误,一旦通过递交确认,将不能修改,因信息填报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
(3)报考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确保能随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如遇联系方式变更,须及时告知招聘单位。
(4)本次公开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无人报名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核减、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在指定官网上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
1.报名时由郴州技师学院对报考人员网上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在指定官网进行公布。
2.资格审查对象须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本人亲笔签名的《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2)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则提供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
(3)非2022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打印的学历证明(本科、硕士或博士各阶段均需提供,要求有二维码);
(4)若岗位有其他要求,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职业资格证书等)。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保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真实、准确。资格审查注意事项:(1)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不能按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证明材料)的,资格审查不合格。(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3)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4)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取消聘用资格。(5)招聘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必须提供相关证书文件资料。
(三)领取准考证
1.领取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
2.领取时间及地点。具体领取准考证的时间和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另行公告。
3.现场领取准考证时须提供上述资格审查证件资料原件,方可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2.考试对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3.考试形式
教师一岗位:直接考核,采取考核量化评审的方式进行,具体分值及评分细则另行公告。
教师二、教师三岗位为结构化面试+技能考核。
教师四岗位为结构化面试。
4.考试内容。主要测试的能力素质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
结构化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时间为10分钟,主要考查报考人员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沟通能力、知识应用及创新能力、举止仪表及岗位适应能力等方面。
技能考核:采用高级工技能等级考核标准,并根据引进人才专业需求选择考核项目。
5.考试评分幅度。考试评分采用百分制。考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考生拒绝回答或放弃面试,以及能力素质不能胜任拟聘岗位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集体商议,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酌情评分。未参加考试及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6.成绩合成及排名。
成绩合成:只需要结构化面试的考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100%;需要结构化面试+技能考核的岗位的考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50%+技能考核成绩×50%。
成绩排名:除直接考核外,结构化面试+技能考核分别采取计算平均分的方法进行,即对本组评委小组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相加之和除以有效评委小组人数,即为考生考试成绩。考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按以上方式统分,当出现报考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相同时,成绩相同的考生按本组评委小组评分总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当评分总分仍相同的,则按给予考生评分中最低分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7.成绩公示。考试结束后,成绩在指定官网发布,报考人员对成绩有异议可向学院组织人事部反映。
(五)体检。根据引进计划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吸毒史毛发检测。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六)考察。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由学院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论,由学院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提交市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人社局在指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 7 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为保护个人权益,公示期内反映问题的须署真实姓名书面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否则不予受理。
(八)聘用。公示期满,无投诉、经查投诉不属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确认聘用人员名单下达聘用通知,学院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初次就业的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的试用期由学院按有关政策确定。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学院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政策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纳入全额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根据《关于建设重要人才高地推动郴州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郴办发〔2021〕25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郴州市相关人才引进政策和招聘单位叠加政策。从市外引进的博士,3年内每年享受6万元生活补贴,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20万元购房补贴;从市外引进、符合郴州高质量发展急需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服务满2年在郴购买自住商品房的享受10万元购房补贴。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引进人才工作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880980。
六、特别提示
1.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因疫情防控等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无法如期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具体要求见《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附件3)。
2.报考人员须严格遵守纪律,诚信参与考试,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3.对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学院党委集体研究同意,可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4.本次公开招聘引进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业务咨询
人才政策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招聘程序、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由郴州技师学院负责解释。
郴州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0735-2871573、0735-2871466
郴州技师学院组织人事部:0735-2898520
附件1: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需求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 郴州技师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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